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5年汽车充电桩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CTT-20250812-244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1.2 招标范围: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采购170台汽车充电桩。
1.3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不含税金额为808.00万元,含税金额为913.04万元。以下为设备数量为预估,实际以业务开展过程中实际下单需求为准。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枪数 |
安装方式 |
不含税单价 (元) |
预估数量 |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
适用增值税税率 |
预估含税总价(元) |
1 |
160kW直流充电桩-四枪 |
台 |
4 |
一体式 |
38000 |
70 |
2660000.00 |
13% |
3005800.00 |
2 |
400kW直流充电桩-双枪 |
台 |
2 |
一体式 |
58000 |
80 |
4640000.00 |
13% |
5243200.00 |
3 |
240kW直流充电桩-双枪 |
台 |
2 |
一体式 |
39000 |
20 |
780000.00 |
13% |
881400.00 |
合计 |
170 |
8080000.00 |
/ |
9130400.00 |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到货期要求:自招标人订单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2个,份额划分如下:
序号 |
中标人数量 |
份额 |
中标份额占比 |
对应份额预估不含税金额(元) |
对应份额预估含税金额(元) |
1 |
2 |
份额1 |
60% |
4848000.00 |
5478240.00 |
2 |
份额2 |
40% |
3232000.00 |
3652160.00 |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所报的不含税单价超过对应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1 |
160kW直流充电桩-四枪 |
台 |
70 |
38000 |
2 |
400kW直流充电桩-双枪 |
台 |
80 |
58000 |
3 |
240kW直流充电桩-双枪 |
台 |
20 |
3900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依法成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2.2.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累计业绩含税金额应不低于800万元。
注:(1)类似业绩范围:汽车充电桩销售类。(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投标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2.2.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累计业绩含税金额应不低于200万元。
注:(1)类似业绩范围:充电模块销售业绩。(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投标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2.3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审查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核查投标人控股关系,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
2.4 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审查相关承诺。
2.5 制造商/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审查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
2.6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0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电动汽车充电桩销售类或充电模块销售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1)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四川省分公司】列入【电动汽车充电桩销售类或充电模块销售类】“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2)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审查相关承诺,投标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2.7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注:审查相关承诺函。
(2)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人员、资质等必须是投标人的,招标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1)如分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2.8检测报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400kW直流充电桩-双枪及40KW充电功率模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400kW直流充电桩-双枪产品的检测报告须至少以NB/T 33001-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 33008.1-2018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式充电机、GB/T 18487.2-2017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 2 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为检测依据且各项指标均为合格。40KW充电功率模块的检测报告须至少以GB/ T 18487.2-2017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NB/T 33001-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 33008.1-2018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为检测依据且各项指标均为合格。审查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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