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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5年-2026年FSU动环监控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5年-2026年FSU动环监控产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AHSC-SCTT-207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2项目概况

本次拟采购FSU动环监控以及相关辅材8000套;采购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3招标内容

1.3.1本次招标的产品名称、预估数量、预估费用等具体采购清单明细如下表:

序号

FSU动环监控产品

需求数量(个)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个)

不含税总价(元)

增值税税率(%)

含税总价(元)

1

标准型FSU-4G全网通

6000

700

4200000

13

4746000

2

标准型FSU-2/3/4G全网通

1000

721

721000

13

814730

3

微站型FSU-4G

1000

525

525000

13

593250

4

辅材包

10000

133

1330000

13

1502900

5

监控传感器数字温湿度传感器

12000

42

504000

13

569520

6

红外微波双鉴传感器

4000

42

168000

13

189840

7

监控传感器水浸传感器

8000

28

224000

13

253120

8

监控传感器烟雾传感器

8000

28

224000

13

253120

9

蓄电池监控直流电压变送器

16000

84

1344000

13

1518720

10

监控传感器-门磁-标准型FSU

16000

28

448000

13

506240

合计

9688000

/

10947440

1.3.2采购有效期:签订合同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1.3.3本项目交货期:自收到铁塔公司订单之日起10(含)个日历天(三州地区15个日历天)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3.4本项目交货地点:四川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1.3.5产品质量:达到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现行标准。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中标人数量及份额:中标人数量为2个,份额1:60%,份额2:40%。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详见“招标内容”】,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项目预算金额:预估不含税规模968.80万元,增值税税率13%,预估含税规模1094.744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含)至本项目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类似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700万元(含)人民币。【注:(1)类似业绩范围:动环监控产品销售类。 (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投标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2.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0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标准型FSU、微站型FSU】“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2.5、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人的:

(1)如分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2.6、服务人员要求:

(1)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置一支不少5人的服务团队,其中项目经理1人,省本部技术支撑人员:1名,售后服务人员3人,

注:①项目经理、省本部技术支撑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不可复用,若复用否决其投标。

②上述人员提供对应人员名单和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材料正反面扫描件;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9、产品检测报告:

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时间为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标准型FSU、微站型FSU产品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生产单位应为投标人。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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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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