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5年节电宝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JCG-SCTT2025-5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拟采购四川省除成都市外的20个市(州)在室分场景、宏站场景、空调场景、交流电表等场景使用的节电宝设备(包含调测服务、软件升级、流量卡),含税总金额528.84万元。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设备分类 |
单价(不含税(元)) |
预估数量(套) |
不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
室分场景 |
室分交直流节电宝服务(每套)设备 |
882 |
300 |
264600 |
13 |
298998 |
宏站场景 |
宏站交直流节电宝服务(每套)设备 |
1500 |
1400 |
2100000 |
13 |
2373000 |
空调场景 |
双温控空调节电宝服务(每套)设备 |
1560 |
1400 |
2184000 |
13 |
2467920 |
交流电表 |
基站交流电表电子化数据服务设备 |
438 |
300 |
131400 |
13 |
148482 |
合计汇总 |
3400 |
4680000 |
/ |
5288400 |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份额用完为止。(以到达时间在先者为准)】。
2)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要求。
3)交货期限:投标人在收到订单后,20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完成调测。
4)交货地点:四川省范围内招标人或其下属分公司指定地点。
5)保修期:从投标人所供货物经调测后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各项产品的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各项不含税单价报价有任意一项超过其对应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设备分类 |
预估数量(套)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套) |
备注 |
|
室分场景 |
室分交直流节电宝服务(每套)设备 |
300 |
882 |
包调测、含3年物联网卡流量费 |
宏站场景 |
宏站交直流节电宝服务(每套)设备 |
1400 |
1500 |
包调测、含3年物联网卡流量费 |
空调场景 |
双温控空调节电宝服务(每套)设备 |
1400 |
1560 |
包调测、含3年物联网卡流量费 |
交流电表 |
基站交流电表电子化数据服务设备 |
300 |
438 |
包调测、含3年物联网卡流量费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含)至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且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200万(含)的类似业绩。
业绩认定标准:(1)类似业绩范围:销售或集成服务以下设备(节电宝或远程上下电设备或断路器)的业绩;(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中未明确业绩范围内的类似业绩金额,须提供证明材料。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订单、发票、供货单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要求等;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均为无效业绩。(5)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未明确规定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开始履行时间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6)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2.4调测团队人员及器具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调测团队人员,用于保障项目的调测服务过程,要求如下:
1)配备不少于1名技术开发人员;
2)配备不少于2名调测人员。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须承诺在调测服务过程中,配置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并配置不低于国家、行业、采购人要求标准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的种类、数量。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审查投标人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投标函。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审查投标人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投标函。
2.7进网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关于投标产品的组网设备由工信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或者工信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上述批文或证书上,申请单位以及生产企业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名称,设备名称须包含“无线数据终端”字样;并同时提供对应工信部核实结果查询截图.
2.8核准证书:投标人须提供关于投标产品的组网设备由工信部颁发的有效期内《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该核准证授予抬头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名称;设备型号必须与《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或者《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上的设备型号相一致;主要功能必须包含“数据传输”字样,以及设备频率范围支持800MHz至3.5GHz之间网络任意频段。
2.9动作设备的实现形式要求分别如下:(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种实现形式)
(1)采用断路器形式的,则须提供本次投标相应断路器的2023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内,经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应当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CMA),检测报告的检测结果均应为合格。
(2)采用电表形式的,则须具备有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检定证书所载送检单位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名称,检定结论必须包含“1级合格”字样。
2.10节电宝设备用于节能控制通讯运营商重要主体设备,意义重大。平台若造成运营商网络故障、运营商重大投诉的,招标人有权按以下承诺追责,投标人承诺如下:
投标人中标后,不能达到稳定服务能力条款规定要求,造成运营商网络故障、运营商重大投诉的,中标人必须承担运营商以及采购人的全部损失。招标人有权以中标人未能满足稳定服务能力要求为理由中止合同,并保留追偿权利。(须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开关电源】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开关电源】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 铁塔【全国/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12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方的:
a、如分公司响应/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资格审查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规范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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