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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6年静海二中备电综合服务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6年静海二中备电综合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6年静海二中备电综合服务项目、BJCG-TJTT202604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1KVAUPS设备1台、节能管理设备(空气源热泵设备)3组(以上所有设备含平台接入、10年质保、设备维护、设计(含设计费1.5万元不含税)、相关辅材设施、设备安装(含施工费17.48万元不含税、安全生产费0.51万元不含税)(详见技术规范书)。预算总金额62.48万元(不含税)。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

本次比选的预估规模、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具体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不含税)

服务地点

1

1KVA  UPS备电设备1台、3组节能管理设备(含设计费1.5万元,含平台接入,含10年质保及设备维护(含施工费17.48万元不含税(含安全生产费0.51万元)))

62.48

天津市静海区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R一家,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R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下表,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万元,不含税)

服务地点

1

1KVA  UPS备电设备1台、3组节能管理设备(含设计费1.5万元,含平台接入,含10年质保及设备维护(含施工费17.48万元不含税(含安全生产费0.51万元)))

62.48

天津市静海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本公告“1.5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期(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

2.3质保期:自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十年。

2.4工期:自设备到货且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自然日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及调测。

2.5服务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7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如为联合体参与响应,考察联合体各方]

3.2控股及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如为联合体参与响应,考察联合体各方]

3.3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如为联合体参与响应,考察联合体各方]

3.4高级管理人员交叉复用: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如为联合体参与响应,考察联合体各方]

3.5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联合体参与响应,考察联合体牵头人]

3.6业绩要求:

3.6.1施工业绩:参选人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节能管理设备或空气源热泵或供暖设备施工或维护或维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如为联合体参与响应,考察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

3.6.2设计业绩:参选人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新建或改造类工程设计(须包含供冷、供热、供气、暖通任一项相关内容)】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万元。[如为联合体参与响应,考察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

要求:

(1)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

(2)业绩的时间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的采购订单/结算单无签订时间的,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中的采购订单/结算单若通过文件内容可有效判断开始实施时间的,则给予认可,如无法辨识实施时间的不予认可。

(3)业绩的金额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内的有效订单/结算单累加金额为准。

(4)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字盖章生效的认定原则:按照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约定执行,签字盖章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不予认定。未明确约定的,按照签字或盖章生效原则进行认定。

(5)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识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3.7资质要求:

3.7.1施工资质:须具备以下(1)、(2)、(3):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或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类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承修类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

[如为联合体参与响应,考察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

3.7.2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1)或(2):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如为联合体参与响应,考察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8人员要求:

3.8.1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工程)。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8.2施工人员要求:

序号

人员类别

数量

证书要求

1

专业焊工

2

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2

专业电工

3

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低压电工作业

3

作业人员

2

/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及人像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三类安管人员涉及)、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涉及)、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施工人员涉及)、及2025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文件。社保证明要求:社保证明需要体现参选人公司名称并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应至少包括个人信息、有效期等;特种作业证涉及复审的须复审合格,如未体现是否复审合格,须提供复审合格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其中涉及的资质证书须附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同时须为上述每位施工人员配备一套安全防护用具,每套有效安全防护用具见下表,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的施工人员不计为有效人员。

序号

安全防护用具名称

数量

1

安全帽

1

2

五点式安全带

1

3

绝缘鞋

1

4

绝缘手套

1

5

工作服

1

[如为联合体参与响应,考察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

3.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天津市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天津市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参选人同类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3)参选人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天津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4)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天津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5)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已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除外。

[如为联合体参与响应,考察联合体各方]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为联合体参与响应,考察联合体各方]

3.10.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10.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0.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响应。

3.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参选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拟响应产品(节能管理设备(空气源热泵)及UPS)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响应,否则响应均无效;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项目响应,其响应均无效。

3.1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如为联合体参与响应,考察联合体各方]

3.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如为联合体参与响应,考察联合体各方]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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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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