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公司办公网络防护系统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公开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6年天津公司办公网络防护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T-20251201-01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办公网络整体安全性,构建统一的用户认证体系,并优化员工上网体验,全面夯实公司信息安全防护基础,本项目将在天津铁塔市公司及各区分公司部署办公网安全防护系统。该系统将实现防病毒、流量管控、上网行为监管、网络准入控制等需求,提升天津铁塔的办公安全防护水平。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具体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金额(万元/台/套,含税) |
总价金额(万元,含税) |
交货地点 |
| 1 |
SD-WAN管控平台 |
管控平台硬件服务器2U机箱;16核CPU、32G内存、4T存储、4千兆电2万兆光、冗余电源。集中管理和控制路由网关;可管理路由网关的最大数量为300台,需含17个网关授权。 |
台 |
1 |
5 |
5 |
天津市 |
| 2 |
SD-WAN中心网关 |
标准2U机箱、冗余电源、标配6个千兆电口(1个MGT口、1个HA口、4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SFP插槽、2个接口板卡扩展插槽;默认带1TB机械硬盘,标配硬件密码卡,支持SM1、SM2、SM3、SM4算法,具有密钥协商、身份认证、IPSec隧道加密、零配置上线等功能;整机吞吐量≥40Gbps;IPSec吞吐量(国密算法)≥1Gbps;每秒新建连接数≥25万;并发连接数≥800万;默认支持隧道数15000。 |
台 |
1 |
9 |
9 |
|
| 3 |
SD-WAN分支网关 |
桌面型盒式设备;IPSec国际算法吞吐量2G/IPSec国密算法吞吐量300M;支持SM1/2/3/4算法;默认支持2000隧道数;整机吞吐8G;最大并发连接数50万;标配6个千兆电口;2个千兆光口;1个console接口;2个USB接口;支持4G和Wifi模块。 |
台 |
13+1 |
3 |
42 |
|
| 4 |
终端准入 |
支持信创终端的准入控制管理,包括,802.1X、IP控制、合规评估、身份认证及入网控制等信创终端准入控制管理功能。支持1000以下终端认证或1G网络流量处理能力。设备默认1个Console口,6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光口,2扩,2TB硬盘,单电源,2U设备。含1000终端授权。 |
台 |
1 |
18 |
18 |
|
| 5 |
上网行为管理 (含流量控制) |
1G带宽/15000人以下网络环境使用;最大并发连接数为300万,最大新建连接数为8万/秒;2U海光硬件,标配6个千兆电接口(其中含1个管理接口和1个HA接口),4个千兆光接口,提供2个扩展插槽,2T机械硬盘,交流冗余电源。含三年系统版本升级以及三年应用协议库、URL特征库和审计特征库的定期更新,保持对网络应用识别与管理的有效性。 |
台 |
2 |
13 |
26 |
|
| 6 |
防火墙 |
网络层吞吐量40G,并发连接≥1000万,每秒新建连接数30万;安全模块全开启吞吐量5G;标准2U机箱,冗余电源;板载8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光口,2个扩展插槽,1个Console口,2个USB接口,支持液晶屏。 |
台 |
2 |
10 |
20 |
|
| 7 |
威胁分析系统 |
探针:1U。流量处理能力1.5Gbps,6*GE电口,4*GE光口(不含光模块),1TB SATA 企业级硬盘,冗余电源。包含基础系统软件一套,包括网页漏洞利用检测、webshell上传检测、网络攻击检测、威胁情报检测功能,提供离线pcap包导入检测、基础旁路阻断和基础SSL解密功能。 分析平台:2U,最大日志处理能力12000eps,2*GE电口,4*10GE光口(不含光模块),960G SSD+4*8TB SATA存储硬盘,冗余电源。含系统软件一套。 |
套 |
1 |
88 |
88 |
|
| 合计 |
208 |
/ |
|||||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00%,取费依据:以附件4《基准价表》为基准。折扣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详见本公告“1.5采购项目概况”。
2.2预算金额:208万元(含税)。
2.3交货地点:天津市。
2.4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测。
2.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包含3年硬件质保服务和3年软件升级订阅服务。
2.6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2.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控股及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1.3自然人股东: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1.4高级管理人员: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1.5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为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同类(网络安全或办公网安全类)的销售业绩至少一个。
注:(1)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框架协议扫描件(缺少关键信息导致无法评审的,不予认可);如提供框架协议,还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合同业绩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业绩起始时间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个数为准。提供框架协议的,还需提供至少一个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
(2)合同或框架协议(含采购订单或结算单)若同时包含非同类业绩的,须能明确区分同类业绩,因无法明确区分而导致无法评审的,相关业绩无效。
(3)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无法明确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关联性的,须提供服务客户出具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加盖服务客户单位公章或业务部门章)。
(4)业绩有效时间:合同、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结算单)无签订时间的,若通过内容可有效判断实施时间符合要求的,则给予认可。
(5)合同或框架协议签字盖章生效的认定原则:按照合同或框架协议约定执行,签字盖章不符合约定的不予认定。未明确约定的,按照签字或盖章生效原则进行认定。
(6)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全国/天津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天津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天津市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供应商同类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答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3)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天津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4)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天津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5)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已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除外。
3.3产品要求: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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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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