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5年办公网络防火墙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5年办公网络防火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PDI-ZB-2025-0285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2台吞吐量大于 800Mbps 防火墙设备,需满足全部国产化且支持对接深信服云图和安恒态势感知系统。
2.2项目预算如下:不含税总价92743.36元,含税总价104800.00元,增值税率13%。
注:此部分费用包含“一码到底”标签费。(标签类型:打印耗材-标签-RFID标签-A型-室外硬质特种)
2.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家,成交份额100%。
2.4到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到货,到货后15日内设备的实施上线工作。
2.5质保期:最终验收完成之日起36个月。
2.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92743.36元。响应报价超过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报价按照四舍五入规则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供应商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2023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具备至少一份同类业绩经验。
注: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复印件,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
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一个框架合同计为一份业绩。
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
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甲方(合同甲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
c.同类业绩是指防火墙设备销售类,否则不予认可。
d.发票不属于结算单。
e.对于提供虚假业绩或存在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纳入采购人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各类采购项目。
3.1.4资质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的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或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黑名单管理系统查询,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供应商被两个及以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
(1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响应;
(1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响应;
(1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响应;
(14)采购人对供应商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响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的响应。
(15)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若代理商响应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代理授权书;若制造商响应的,需提供制造商声明文件。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响应,只接受制造商响应,如同一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同时响应,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比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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