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铁塔池州市分公司龙腾大道综合接入机房市电施工服务项目第一次采购失败,安徽铁塔池州市分公司龙腾大道综合接入机房市电施工服务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安徽铁塔池州市分公司龙腾大道综合接入机房市电施工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AHTT25042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龙腾大道综合接入机房市电施工,包含线路部分、接火点部分、变压器部分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预估采购金额为27.844万元(含税),其中施工部分4.905万元,材料部分22.939万元。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详见下表。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否决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不含税最高限价(万元) |
1 |
施工部分 |
4.5 |
2 |
电缆、PE保护管、电表等 |
11.3 |
3 |
变压器 |
9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龙腾大道综合接入机房市电施工,包含线路部分、接火点部分、变压器部分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质量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2.3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施工且具备验收条件。
2.5免费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5)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6)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签订的类似业绩(市电引入类)至少一份。注: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7)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三级以上(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资质;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a.以上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b.以上②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第30号令)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8)三类安管人员: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经理: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和相关证书以及近半年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等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
(9)施工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证】各1人(不得与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复用)。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和相关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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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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