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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询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佳木斯)智慧校园设备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佳木斯)智慧校园设备购置项目

询价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佳木斯)智慧校园设备购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佳木斯)智慧校园设备购置项目

1.2项目编号:TC2592085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询价条件。

1.6采购项目概况:包括LED 大屏幕、智能交互黑板、摄像机及录播系统、演播系统、智能讲桌、学生终端、教师机、服务器、音响系统等智慧校园设备;以及桌椅、文化展板等办公家具及文体用品。(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以不含税总价为基准填报响应折扣,上限折扣为100.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包括LED 大屏幕、智能交互黑板、摄像机及录播系统、演播系统、智能讲桌、学生终端、教师机、服务器、音响系统等智慧校园设备;以及桌椅、文化展板等办公家具及文体用品(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产品大类

产品小类

不含税总金额(元)

含税总金额(元)

1

办公家具及文体用品

办公家具或用品

3201619.00

3617829.47

2

教学用具

57000.00

64410.00

3

文体用品

591037.00

667871.81

4

智慧校园

办公家具或用品

81655.00

92270.15

5

防静电地板

39840.00

45019.20

6

会议系统

281469.00

318059.97

7

计算机及配套设备

607653.00

686647.89

8

教学用具

1210638.00

1368020.94

9

软件产品

362264.00

409358.32

10

摄像机

88644.00

100167.72

11

网络设备

15460.00

17469.80

12

舞美系统

598582.00

676397.66

13

音视频设备

4353239.00

4919160.07

合计

11489100.00

12982683.00

2.2项目预估金额:不含税总预算1148.91万元,预估税率13%,含税预算1298.2683万元。

2.3交货地点:佳木斯市甲方指定地点。

2.4交货期限:采购人下达订单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5合同签订方式:单项合同。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质保期:到货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设备因材料或工艺问题导致的硬件故障,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含人工、配件、物流费用)。故障响应时间:≦2小时,现场服务≦24小时。硬件故障需要更换配件的,7日内返回,设备重大故障需设备厂家总部发货的,14日内返回)。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企业组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控股管理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1.3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 业绩要求: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询价公告发布截止之日(不含)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销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办公家具或用品、教学用具、文体用品、软件产品、音视频设备、计算机及配套设备、摄像机、舞美系统、会议系统任意一种品类)且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400万元(含)。

注:(1)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时间为自2024年01月01日至询价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须提供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询价小组可能会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判定,以询价小组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供应商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1.5所投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1.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08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08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08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列为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4.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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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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