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贵港市智慧信息小区集成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贵港市智慧信息小区集成服务框架采购项目/FA-450001-2025093011314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就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贵港市智慧信息小区集成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50000.00元(含税),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比选文件。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本项目采购人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报价的最高响应限价为100%,供应商在基准价的基础上统一进行折扣报价,如供应商的折扣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将被否决。基准价如下:
序号 |
服务类型 |
服务内容 |
含税单价(元/项) |
1 |
信息网络集成服务 |
地下室信息点集成服务 |
2000.00 |
2 |
电梯信息点集成服务 |
1250.00 |
|
3 |
楼层信息点集成服务 |
2950.00 |
|
4 |
智能监管系统集成服务 |
智慧烟感服务 |
200.00 |
5 |
智能监控服务 |
1800.00 |
|
6 |
智慧充电集成服务 |
电动自行车充电点 |
200.0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智慧信息小区集成服务,包括信息网络集成服务、智能监管系统集成服务、智慧充电集成服务等,各项服务内容及数量如下:
序号 |
服务类型 |
服务内容 |
预估采购数量(项) |
1 |
信息网络集成服务 |
地下室信息点集成服务 |
125 |
2 |
电梯信息点集成服务 |
140 |
|
3 |
楼层信息点集成服务 |
120 |
|
4 |
智能监管系统集成服务 |
智慧烟感服务 |
75 |
5 |
智能监控服务 |
20 |
|
6 |
智慧充电集成服务 |
电动自行车充电点 |
100 |
2.2交付期:采购人根据框架协议向供应商下发采购订单,供应商接收采购订单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该订单服务内容,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2.3交付地点:广西贵港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成交人的结算金额达到其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响应将被否决。
3.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3.6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3.7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3.8其他否决响应的情形: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具有响应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可查看响应单位制作响应文件的机器码等,以此判断是否存在串标现象。
(1)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MD5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供应商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GUID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响应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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