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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2025-2026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2025-2026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2025-2026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TXZB-GSTT-2025-0169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现需对2025-2026年食堂食材供应商进行采购。

1.6 标段划分:

■ 不划分

□ 划分:标段一:               ;标段二: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单位1家,成交份额100%。

■ 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 不设置最高限价

■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非OFF)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嘉峪关市分公司2025-2026年员工食堂食材采购,乙方按实际需要负责供应(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及其制品、瓜果、饮品等其他类食材/禽类、畜类、水产类食材)。

2.2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含税)。

2.3 配送地点:嘉峪关铁塔员工食堂。

2.4 供货时间:采购人提前一天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向供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上午9时30分前将采购人所订购的食材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食材种类、规格、数量等,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的120分钟内将食材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完成。

2.5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文件及技术服务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食材来源适用的官方标准。

2.6 签订方式:按照框架合同+订单的方式执行。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具体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7 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4 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2022年9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食材销售类)累计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大于等于20万元(含税金额)。

业绩提供要求:

(1)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首页、采购内容、金额、签章页,签章页需含有签订日期,若没有签订日期,则不予认可)和相对应合同下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相对应框架协议下每个订单或结算单下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提供的是框架协议,还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相对应的所有订单或结算单,框架协议金额以提供的所有订单或结算单总金额计算,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为准。

(2)相关要求:经现场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复用、人为修改等),将否决供应商在本项目中的应答。

(3)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认可;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单个合同或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发票;对于框架协议,若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无效。

(4)如合同或框架协议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的,可由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为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部门章)。

(5)以上业绩金额均指合同或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单的含税金额。

3.5 信誉要求:/。

3.6 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参与本项目的配送人员不少于1人,且具备有效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材料。

注:须提供承诺函,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相应证书扫描件或照片。证明材料不足或无法辨认人员不予认可。

3.7 其它要求:

3.7.1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每批次提供的肉蛋禽、水产类食材附检验检疫证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7.2 供应商须提供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并提供当日供应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凭证。

(2)保证肉类食品安全,肉类新鲜,无注水,食用安全。

(3)保证蔬菜新鲜健康,严格进行农药检测,农药不超标。

(4)配合采购人要求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食品来源。

(5)承担因食品质量原因而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赔偿费用,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6)对采购人进行全程跟进服务,如出现采购人需要而没有的食材,指派专人对该食品进行采购,以满足采购人需求。

(7)保证所有食品货真价实,不短斤少两,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8)根据采购人提供清单中的食品种类及数量进行备货,并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达。

(9)临时接待用食材在当日下午16点前通知的,必须按时供应。

3.8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9 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0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9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9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9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甘肃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1)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2)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甘肃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3)与其他供应商“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14)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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