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5年遂宁无人机基地电力保障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AHSC-SCTT-2092】,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5年遂宁无人机基地电力保障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AHSC-SCTT-2092
1.2采购项目概况:本次拟采购提供电力保障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供应商一家,提供集成及运维服务供应商一家,具体采购内容、数量等见下表:
标包 |
采购内容 |
明细 |
不含税金额(元)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金额(元) |
标包1 |
电力保障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 |
UPS、高功率铅酸蓄电池、动环监控系统及安防系统 |
7557345.13 |
13 |
8539800.00 |
培训教学平台配套设施、供配电设施 |
|||||
标包2 |
集成及运维服务 |
电力保障系统、电力保障配套系统、无人机场地及教学平台配套设施的集成和安装、相关设备的运行调试及检测 |
1421698.11 |
6 |
1507000.00 |
提供设备巡检、故障处理 |
|||||
合计 |
8979043.24 |
/ |
10046800.00 |
1.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各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名,份额100%。(本项目采取兼投限中原则。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1个标包,采购人按照标包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人。)
1.4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各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名,份额100%。
1.5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1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7557345.13元】、标包2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421698.11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6项目预算金额:标包1预估不含税总价7557345.13元,增值税税率13%;含税总价8539800.00元。标包2预估不含税总价1421698.11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总价1507000.00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标包1拟采购电力保障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标包2拟采购集成及运维服务。
2.2合同有效期:标包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标包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3交货/服务地点:四川省遂宁市。
2.4交货/服务标准:达到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现行标准。
2.5标包1交货期:买方下发供货清单后20日历天完成。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3业绩要求:
3.3.1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标包1:累计金额不少于700万元(含)人民币。【注:(1)类似业绩范围:标包1:电力配套或动环监控或信息化监控设备销售类(2)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销售类类似业绩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累计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响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代理商可以使用制造商业绩。】
3.3.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标包2: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人民币。【注:(1)类似业绩范围:标包2:电力配套或动环监控或信息化监控集成运维服务类或销售类(须含安装/集成/调测/运维)。(2)服务类类似业绩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响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4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标包1:须至少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售后服务人员2名。
标包2:须至少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服务人员3名。配备的技术服务人员需有至少两名人员具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注:①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正反面扫描件及2025年03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响应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或劳动合同签约单位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均不认可),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以上资料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且对应人员不纳入评审。
②证书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部门或以上两部门的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扫描件,原件备查,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s://cx.mem.gov.cn/)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截图。
③标包间人员可复用。标包内人员不得复用(一旦出现人员复用,其响应将被否决)。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01】日起)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标包1:集成备电设备;标包2:技术支撑】同类“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供应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3.6.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响应方的:
(1)如分公司响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3.7.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 约定的情形。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9代理商:本项目标包1接受代理商应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应答。具体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代理商应答: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UPS不间断电源及高功率铅酸蓄电池)的授权函;(2)若为制造商应答:审查制造商声明函。(3)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则应答均无效。
3.10资格审查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响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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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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