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铁塔2025年过渡期FSU产品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安徽铁塔2025年过渡期FSU产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4-14-04D-2025-D-F-D2468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2025年FSU产品,主要包括标准型(白盒化)以及标准型辅材及配件。
采购规模:本次采购预算为含税金额199.03万元。
采购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协议约定上限之日。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包一: / ;标包二: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按预算划分2个份额,具体如下:
份额 |
份额占比 |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供货区域 |
份额1 |
60% |
119.418 |
全省 |
份额2 |
40% |
79.612 |
|
合计 |
100% |
199.03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所报折扣(on)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100.00%,超过最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2025年FSU产品,主要包括标准型(白盒化)以及标准型辅材及配件。
2.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协议约定上限之日。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2.5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2.6交货期:采购人下发采购要求后7个日历天内到货并完成验收(运到安徽省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有承诺提前的以承诺为准。
2.7免费质保期:到货确认之日起42个月,有承诺延长的以承诺为准。
2.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一份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签署的同类产品(动环监控产品)销售业绩。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截图(订单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未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的、线上订单未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纸质订单无采购方盖章的业绩均无效,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4)提供检测报告: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具备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响应产品的检测报告(标准型FSU,不含辅材包),且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扫描件。】
3.2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比选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3.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6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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