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澄迈县分公司2025年澄迈西环高铁12公里土方回填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7303)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澄迈县分公司2025年澄迈西环高铁12公里土方回填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730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澄迈县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个,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2000立方米土方回填施工,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采购预算:本项目预估含税总价20万元。
2.3服务地点:澄迈县,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规定。
2.5施工周期:自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工。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保修期:12个月,从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2.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83486.24元(其中安全生产费为:5344.26元)。供应商须基于不含税总价(安全生产费不打折)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须具备一项同类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3.1.4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
3.1.5人员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025年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章。社保缴费单位须为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供应商一致。
3.1.6控股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澄迈县分公司】列入【全国/海南省/澄迈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澄迈县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海南省级/澄迈县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比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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