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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2025年南阳至邓州高速公路智慧工地监控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2025年南阳至邓州高速公路智慧工地监控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CG-HNTT250905)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2025年南阳至邓州高速公路智慧工地监控系统服务采购项目(BJCG-HNTT25090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资金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询比-公开比选

1.6采购项目概况:南阳市分公司2025年高速公路智慧工地监控系统服务,包括无人机机场服务、无人机飞行服务、设备集成及维护、软件与数据管理等相关运维服务。预算合计含税54.36万元。

采购类别

采购内容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信息化集成服务

无人机机场服务、无人机飞行服务、设备集成及维护、软件与数据管理等相关运维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54.36

1.7标包划分:不划分。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成交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基于采购基准价格清单进行折扣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系数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采购基准价格清单如下:

序号

服务大类

服务类别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基准单价(元)

1

无人机机场服务

无人机机场服务

自动起降与收纳:支持无人机全自动起降、充电及收纳,确保7×24小时待命,适应户外雨天、扬尘等环境。

1

286037.74

2

中继站服务

远程监控与管理:提供云端平台对接,实时监控机场电量、网络、设备健康等状态信息,支持远程调度与故障报警。

1

13584.91

3

无人机服务

网络与定位保障:内置稳定通信模块,确保飞行指令传输及高精度定位,支持断网续传。

1

8377.36

4

无人机飞行服务

无人机飞行服务

按预设航线自动完成高速路段巡检,包括视频拍摄、红外检测,支持巡查过程中突发事故后任务动态调整;飞行中同步传输高清视频与传感器数据至指挥中心,支持低延时直播及本地存储备份;具备强抗风与避障功能,可应对桥梁等复杂场景,紧急情况下手动接管。

1

140000

5

运维服务

设备集成与维护

设备维护保障:定期巡检机场及无人机状态,快速响应硬件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

季度

4

16200

6

软件与数据管理

提供飞行计划优化、数据归档及分析工具,定期升级飞控系统与安全补丁。

7

人员培训与报告

提供操作培训及月度运维报告,包含设备利用率、故障率及优化建议。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南阳市分公司2025年高速公路智慧工地监控系统服务等;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3服务地点:南阳市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5合同签订方式: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1.4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3人的服务团队(含1名项目负责人)。提供人员清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等扫描件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3.1.5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累计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无人机信息技术服务、或信息化系统集成等)。

证明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能够证明该合同履行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时间认定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累计发票含税金额为准。

注:经现场复核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复用、人为修改等],将否决响应。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3.1.6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1.7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和承诺书。

3.1.8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须提供承诺书。

3.1.9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须提供承诺书。

3.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9月0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列入(全国/河南省)“严重负面行为/特别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执行范围以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范围为准);

(10)不得与本项目需求中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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