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比选]广东铁塔肇庆2025年-2027年广宁怀集三线整治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广东铁塔肇庆2025年-2027年广宁怀集三线整治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广东铁塔肇庆2025年-2027年广宁怀集三线整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06-04A-2025-D-F-D2316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1三线整治服务
(1)提供通信线缆优化及日常维护服务
(2)乡镇综合治理平台运行服务及日常维护服务
(3)镇圩内周边用户通信线缆进行优化及日常维护
(4)镇域公园监控平台维护服务
(5)乡镇综合治理平台维护服务
2.1.2交付回款:协助铁塔公司完成站点的交付和回款。
2.2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178.94万元(含税),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最高签订金额。
序号 内容 不含税预算(元) 税率 含税预算(元)
1 施工部分 328330.27 9% 357879.99
2 服务部分 1350490.57 6% 1431520.01
2.3实施地域:(1)广宁县木格镇圩内指定区域;(2)怀集县凤岗镇G358国道(利民村-金坪村段,27.512公里)及S262省道(麦村村-新乡村段,8.38公里)主干道沿线(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4计划工期: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进场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进入施工现场,并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三线整治所有施工、割接、清除、验收等内容。
2.5保修期: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乙方提供为期不低于[20]个月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2.6承包方式:供应商对工程项目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并独立承担安全责任(供应商提供材料须满足采购人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采购人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设备为甲供)。
2.7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比选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
①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有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若供应商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即可(原件备查)。
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至少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线路施工)。
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4三类安管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要求:1)须提供三类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5年03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如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返聘协议或劳务合同;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配置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广东省/肇庆市】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品类或施工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广东省级/肇庆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资格信誉承诺函》。
3.6关联企业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7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8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广东铁塔肇庆2025年-2027年广宁怀集三线整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06-04A-2025-D-F-D2316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1三线整治服务
(1)提供通信线缆优化及日常维护服务
(2)乡镇综合治理平台运行服务及日常维护服务
(3)镇圩内周边用户通信线缆进行优化及日常维护
(4)镇域公园监控平台维护服务
(5)乡镇综合治理平台维护服务
2.1.2交付回款:协助铁塔公司完成站点的交付和回款。
2.2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178.94万元(含税),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最高签订金额。
序号 内容 不含税预算(元) 税率 含税预算(元)
1 施工部分 328330.27 9% 357879.99
2 服务部分 1350490.57 6% 1431520.01
2.3实施地域:(1)广宁县木格镇圩内指定区域;(2)怀集县凤岗镇G358国道(利民村-金坪村段,27.512公里)及S262省道(麦村村-新乡村段,8.38公里)主干道沿线(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4计划工期: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进场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进入施工现场,并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三线整治所有施工、割接、清除、验收等内容。
2.5保修期: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乙方提供为期不低于[20]个月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2.6承包方式:供应商对工程项目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并独立承担安全责任(供应商提供材料须满足采购人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采购人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设备为甲供)。
2.7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比选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
①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有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若供应商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即可(原件备查)。
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至少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线路施工)。
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4三类安管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要求:1)须提供三类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5年03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如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返聘协议或劳务合同;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配置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广东省/肇庆市】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品类或施工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广东省级/肇庆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资格信誉承诺函》。
3.6关联企业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7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8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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