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铁塔临夏州分公司鸿瑞广场智慧停车场系统集成服务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5年中国铁塔临夏州分公司鸿瑞广场智慧停车场系统集成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LXTT2025360-0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1.5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含税)。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1家,成交份额:100%。
□ 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0万元(含税),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含税)。
2.2采购内容:停车场系统集成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场地道闸闸机调试、车牌识别系统优化、计费系统定制化、监控调试、监控平台调试等服务。(具体服务细节详见技术规范书)。
2.3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2.4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调测并交付使用。
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服务地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2.7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3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之内、在全国或甘肃省范围内禁止参加同类项目采购活动的;
(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有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情形的;
(13)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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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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