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陕西省分公司2025-2026年新闻宣传及舆情监测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公开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陕西省分公司2025-2026年新闻宣传及舆情监测采购项目,ZYT-20250815-030。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新闻新媒体宣传及舆情监测采购。
1.7标包划分:划分两个标包,其中标包一划分为2个份额(具体份额划分详见下表)。本项目兼投兼中。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标包1:划分标包,划分2个份额。标包及份额划分具体如下:
序号 |
标包 |
标包内容 |
含税金额(万元) |
份额划分 |
份额比例 |
实施区域 |
1 |
标包1 |
新闻宣传服务 |
215.38 |
份额1 |
60% |
省本部1、西安、榆林、宝鸡、咸阳、安康 |
份额2 |
40% |
省本部2、渭南、汉中、商洛、铜川、延安 |
标包2: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标包1:响应折扣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标包2:最高限价为含税单价10450元/月,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陕西省分公司2025-2026年新闻宣传及舆情监测采购项目,采购预估金额228.48万元(含税)。本次采购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
标包 |
服务内容 |
含税金额(万元) |
1 |
标包1 |
新闻宣传服务 |
215.38 |
2 |
标包2 |
舆情监测服务 |
13.1 |
合计 |
228.48 |
2.2服务地点:省本部及地市分公司。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止或截至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
2.4服务期:1年。
2.5质量或服务标准: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
标包1: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新闻宣传类项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至少10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交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原件备查。
标包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舆情监测类项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至少1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交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原件备查。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全国/陕西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陕西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5供应商关系审核:
(1)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响应;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应响应均无效。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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