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2025年江山仙霞岭林业监管提升服务及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2025年江山仙霞岭林业监管提升服务及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QZ-BX-2025-00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江山仙霞岭林业监管提升服务及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无人机数据管理分析服务、声纹数据管理平台提升服务及无人飞行器等物资进行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估数量 |
单位 |
含税预算小计(万元) |
含税预算总价(万元) |
|
1 |
物资部分 |
无人机场 |
1 |
套 |
33.9943 |
99.6948 |
2 |
无人飞行器(无人机场配套) |
1 |
套 |
|||
3 |
无人飞行器电池 |
1 |
套 |
|||
4 |
配件:遥控器、增强图传模块、240w桌面充电器、240w桌面充电管家、中继站固定部署套装、探照灯、喊话器 |
1 |
套 |
|||
5 |
声纹监测设备 |
1 |
套 |
|||
6 |
视频监控设备 |
1 |
套 |
|||
7 |
监控杆 |
1 |
套 |
|||
8 |
服务部分 |
无人机数据管理分析服务 |
1 |
项 |
65.70 |
|
9 |
声纹数据管理平台服务 |
1 |
项 |
1.6采购预算:99.6943万元(含税),其中服务部分含税预算为65.70万元,物资部分含税预算为33.9943万元。按成交金额签订合同。
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8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物资部分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和服务部分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物资部分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30.08万元,服务部分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61.98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拟对江山仙霞岭林业监管提升服务及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无人机数据管理分析服务、声纹数据管理平台提升服务及无人飞行器等物资进行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2.3维护服务期限: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4货物保修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
2.5服务及交货地点:衢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7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信息化建设类或平台开发类业绩】。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5响应产品要求: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6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说明:供应商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响应。但制造商为全资子公司,供应商为其母公司的视为制造商响应;制造商为母公司,供应商为其全资子公司且仅供应商一家子公司参与了本项目响应的,也视为制造商响应。
3.7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8不得存在情形: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衢州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浙江省级】【工程物资(基础设施)-拓展业务设备-拓展业务设备-视频监控设备-无人机】或【综合服务-支撑服务-拓展业务技术支撑-联调部署-联调部署】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11)在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省】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IT开发能力】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12)按照采购人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合作处理措施的;(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