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6-2028年运维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XTT-2026-00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为青海铁塔采购基站物业外包服务及网络运营中心业务外包服务,基站物业外包服务内容为物业中心物业管理外包人员按照地市分公司的统一安排,负责开展区域内站址维系相关工作;网络运营中心业务外包服务内容为负责对全省通信网络实施7*24小时实时监控,及时组织处理网络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网路故障等相关工作。
1.2本次招标预估规模、服务标准要求、服务期限等具体如下:
1.2.1预估规模:2586.23万元(不含税);本项目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依照国家或地方政策税率执行。税率取定应符合国家税务政策,如遇国家税务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的税收政策执行,如投标人符合国家增值税税率减免规定的,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后按减免后的税率记取。
1.2.2服务地点:青海省(甲方指定地点)。
1.2.3服务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青海铁塔的要求。
1.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1.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 服务费总金额 |
其中固定服务费 |
其中管理服务费 |
||||||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地市 |
预估人数 |
不含税服务费(元/月) |
预估服务期(月) |
不含税金额(元) |
不含税金额(元) |
不含税金额(元) |
| 1 |
基站物业外包服务 |
西宁 |
28 |
5660.38 |
36 |
5705663.04 |
5477436.52 |
228226.52 |
| 2 |
海东 |
18 |
5660.38 |
36 |
3667926.24 |
3521209.19 |
146717.05 |
|
| 3 |
海南 |
9 |
5660.38 |
36 |
1833963.12 |
1760604.6 |
73358.52 |
|
| 4 |
海西 |
9 |
5660.38 |
36 |
1833963.12 |
1760604.6 |
73358.52 |
|
| 5 |
海北 |
8 |
5660.38 |
36 |
1630189.44 |
1564981.86 |
65207.58 |
|
| 6 |
格尔木 |
6 |
6132.08 |
36 |
1324529.28 |
1271548.11 |
52981.17 |
|
| 7 |
黄南 |
5 |
6132.08 |
36 |
1103774.4 |
1059623.42 |
44150.98 |
|
| 8 |
果洛 |
4 |
6132.08 |
36 |
883019.52 |
847698.74 |
35320.78 |
|
| 9 |
玉树 |
8 |
6132.08 |
36 |
1766039.04 |
1695397.48 |
70641.56 |
|
| 10 |
业务外包服务 |
青海省 |
30 |
5660.38 |
36 |
6113210.4 |
5868681.98 |
244528.42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在管理服务费基础上报折扣,最高限价折扣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能够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
(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基站物业外包服务)且合计金额不低于2100万元(含税)。
(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业务外包服务)且合计金额不低于650万元(含税)。
业绩需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标的、金额、签字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若为框架合同/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协议加订单或发票或结算依据,提供框架合同/协议+订单的以订单时间和金额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协议+结算单或发票的,以框架合同/协议签署时间为准,以结算单或发票的金额为准;若为签署合同的,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署日期及金额为准。
2.1.4人员要求:
(1)基站物业外包服务:
①数量要求:全省需基站物业服务人员约95人,后期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做调整。
②所需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踏实认真、为人诚实具有一定的沟通和协调能力;熟悉物业管理工作或则具备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有一定文字基础,熟悉office办公软件操作,尤其需擅长excel表格相关公式及函数的应用。
(2)业务外包服务:
①数量要求:网络运营中心需业务服务人员约30人,根据实际需要增减人员配置。
②所需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踏实认真、为人诚实具有一定的沟通和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的基本操作,熟练使用相关功能软件;熟练使用运维监控系统、两翼相关系统,能独立完工单派单、催办、日报、工单质检和巡检质检等工作。
注:需提供人员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5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6自然人股东: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高级管理人员: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列入全国/青海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青海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施工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4满足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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