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2025年尚志森林防火太阳能供电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2025年尚志森林防火太阳能供电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JSZB-2025-17985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询比条件。
1.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不含税7.95万元,预估税率6%,含税8.427万元。
1.7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最高限价为79500.00(元/年),供应商的不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否决其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对5处高点视频监控点位的太阳能供电设备(供电设备包括200W太阳能板、200AH胶体储能电池、太阳能控制器、太阳能支架、电池地埋箱等)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时限完成修理或更换出现故障的设备及部件,并提供其他相关保修服务对易损配件进行库存备货,以便能及时提供维修更换服务,设备明细表如下:
序号 |
类别 |
型号 |
数量 |
1 |
太阳能光伏板 |
单晶太阳能光伏板200W |
8 |
2 |
太阳能控制器 |
VS4548BN |
1 |
3 |
蓄电池 |
12V200AH |
8 |
4 |
光伏连接器 |
MC4 |
20 |
合计 |
37 |
2.2费用列支:成本性支出。
2.3合同签订方式:单项合同。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组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4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太阳能或蓄电池相关设备的销售或维修维保类,或电子设备类维修维保类)至少1份。
注:(1)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时间为自2024年01月0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须提供任意一张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审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判定,以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供应商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非法分包。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07月01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07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07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黑龙江省供应商黑名单”。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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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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