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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安徽铁塔2025-2027年存量铁塔改造及抱杆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安徽铁塔2025-2027年存量铁塔改造及抱杆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AHTT25044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协议约定上限之日。

1.1.2招标内容为:本次采购内容为全省一体业务发展所需的存量铁塔改造施工服务及抱杆等,预估含税金额约2300万元。

1.1.3采购预算金额:2300万元(含税)。

1.1.4交付期:接到订单10个日历日内完成订单约定内容的建设交付。

1.1.5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1.1.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1.7实施地域:安徽省。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按实施区域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中标人均为4家。投标人可投的标包数量不限,最多可中2个标段。标段划分具体如下:

中标人数量

份额

份额实施区域

预算金额(万元)

1

4

1

滁州

350

450

1245

宿州

100

2

六安

240

340

黄山

100

3

芜湖

200

270

亳州

70

4

蚌埠

130

185

淮南

55

2

4

1

合肥

320

410

1055

安庆

90

2

阜阳

220

300

马鞍山

80

3

淮北

130

180

池州

50

4

宣城

120

165

铜陵

45

合计

8

/

23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按基准价报统一折扣(on)。最高限价为统一折扣(on)100%,超过最高限价的,其相应标段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2.1.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订的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税)的类似(铁塔改造或铁塔安装施工类)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线上订单(须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若无法体现的,须提供采购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包含框架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及订单金额)/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或补充协议)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日期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各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2.1.7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8三类安管人员及施工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施工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各1人。

注:

①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和202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②上述(1)(2)(3)(4)类人员不得复用。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4 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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