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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阜阳市2025年阜南县光储综合一体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阜阳市2025年阜南县光储综合一体化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4-14-04A-2025-D-F-D21105】),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储能设备及施工等。预估含税金额251.6366万元。

1.2项目概况:

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供货/服务地点:阜阳市。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含)内完成设备到货并通过验收(有缩短供货期承诺以承诺的为准)。

工期:自设备到货通过验收之日起30日历天内(含)内完成设备安装并通过验收(有缩短工期承诺以承诺的为准)。

免费质保期:施工部分: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设备部分:光伏组件自到货通过验收之日起15年,储能设备自到货通过验收之日起5年。

质量/服务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招标人要求。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设备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83.53万元,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40.5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否决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署的类似项目业绩(光伏设备供货含施工类或者储能设备供货含施工类),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有效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截图(订单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未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的、线上订单未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纸质订单无采购方盖章的业绩均无效,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10千伏以下)(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或以上资质;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未换发电子证书等情况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规定执行。

(5)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如下证书: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高压电工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证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各1人。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和相关证书以及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近半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等清晰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备查,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6)本项目主要设备(太阳能电池组件、工商储户外一体柜)只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唯一代理商的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中须载明产品品牌及型号)。产品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投标均无效。

3.2.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投标人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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