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北海微波挂载安装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北海微波挂载安装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北海微波挂载安装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7-15-04D-2025-D-F-D21061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6采购项目概况:就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北海微波挂载安装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含税预算总金额为38.15万元,不含税预算总金额为35万元。各部分不含税预算(含安全生产费)及不含税安全生产费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不含税预算(元) |
不含税安全生产费(元) |
1 |
安装施工服务,含设备运输及微波调通 |
126606.00 |
2482.48 |
2 |
拆除设备服务 |
126606.00 |
2482.48 |
3 |
大型铁塔专业检测 |
16972.00 |
332.79 |
4 |
铁塔大型载荷专项整改整治服务 |
79816.00 |
1565.02 |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本项目采购人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1.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如供应商的报价高于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本项目设置的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元) |
1 |
安装施工服务,含设备运输及微波调通 |
126606.00 |
2 |
拆除设备服务 |
126606.00 |
3 |
大型铁塔专业检测 |
16972.00 |
4 |
铁塔大型载荷专项整改整治服务 |
79816.00 |
2.1采购内容:本项目对3处站址(1处新建站址、2处存量站址)提供微波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大型铁塔专业检测、铁塔大型载荷专项整改整治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交付期:(1)设备安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2)设备拆除: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拆除。(3)设备调换: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调换。(4)大型铁塔专业检测及铁塔大型载荷专项整改整治:设备安装完成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检测。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2.5项目地点:北海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根据建市〔2020〕94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若供应商资质证书取得新证的,则以对应新证资质名称和资质等级为准。
3.4供应商应同时具有或委托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单位进行大型铁塔专业检测(如对大型铁塔专业检测进行委托,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1)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项目检测的要求。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检测项目或范围须包含钢结构及地基基础)。
3.5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名,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供应商须承诺涉及特种作业(如电工作业、登高作业等)的人员必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作业类别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8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不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注:需提供有效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响应被否决。
3.10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1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2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3其他否决响应的情形: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具有响应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可查看响应单位制作响应文件的机器码等,以此判断是否存在串标现象。
(1)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MD5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供应商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GUID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响应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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