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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安徽铁塔宣城市分公司2025年泾县智能监管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安徽铁塔宣城市分公司2025年泾县智能监管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安徽铁塔宣城市分公司2025年泾县智能监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AH-TT-SF-202511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1.5.1采购内容:主要包含2套无人机机场及其配套、8台相机、6套高点配套、2套低点配套及2项无人机场景平台建设等;2套无人机飞行器租赁及配套服务、2份相关保险、3年网络专线费用及相关调试服务等。

1.5.2采购规模:本项目含税预算为60.5223万元;其中标包1含税预算为31.2594万元,标包2含税预算为29.2629万元。

1.5.3交付期(标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含)内完成设备到货并完成相关调试服务。(有承诺提前的以承诺为准)。

1.5.4工期(标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含)内完成设备供货及相关建设服务。(有承诺提前的以承诺为准)

1.5.5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5.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1.5.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不划分份额,每个标包各选取一名成交供应商。具体如下:

标包号

采购内容

含税预算(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

标包1

2套无人机飞行器租赁及配套服务、2份相关保险、3年网络专线费用及相关调试服务等

31.2594

1

标包2

2套无人机机场及其配套、8台相机、6套高点配套、2套低点配套及2项无人机场景平台建设等

29.2629

1

注:供应商可投标包数量不限,最多可成交标包数量为2个。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两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

□不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标包1不含税总价29.49万元,标包2设备部分不含税总价为21.71万元,施工部分不含税总价为 4.34万元,供应商所报任一不含税总价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主要包含2套无人机机场及其配套、8台相机、6套高点配套、2套低点配套及2项无人机场景平台建设等;2套无人机飞行器租赁及配套服务、2份相关保险、3年网络专线费用及相关调试服务等。

2.2建设工期(标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含)内完成设备供货及相关建设服务。

2.4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2.6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安全制度相关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能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针对标包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证书:

①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4(针对标包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证书:

①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

② 项目经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

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

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5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署的类似项目相关业绩(标包1:网络传输服务或无人机机场设备运维或无人机租赁或供货类;标包2:无人机机场建设或监控设备供货或智能化系统集成类)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有效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截图(订单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未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的、线上订单未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纸质订单无采购方盖章的业绩均无效,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8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9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11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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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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