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2026年智能终端中试平台(一期)视频图像质量测试仪器仪表及软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公开询比(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2026年智能终端中试平台(一期)视频图像质量测试仪器仪表及软硬件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6-1020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智能终端中试平台(一期)视频图像质量测试仪器仪表及软硬件设备,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标包划分:不划分。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成交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总价限价,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人民币142.9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的设备清单及数量如下:
| 序号 |
仪器仪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 1 |
图像质量测试分析系统 |
图像质量分析软件 |
套 |
1 |
| 图像质量分析专用显示器 |
台 |
1 |
||
| 图像质量分析专用主机 |
台 |
1 |
||
| 2 |
自动图卡切换分系统 |
清晰度图卡eSFR-ISO |
张 |
1 |
| 清晰度图卡 |
张 |
1 |
||
| 色彩还原测试卡 |
张 |
1 |
||
| 灰阶测试卡 |
张 |
1 |
||
| 相机畸变测试卡 |
张 |
1 |
||
| 细节纹理分辨率卡 |
张 |
1 |
||
| 动态范围测试卡 |
张 |
1 |
||
| 全自动图卡切换设备 |
台 |
1 |
||
| 3 |
光源分系统 |
反射立式面光源 |
台 |
2 |
| 4 |
专项测试分系统 |
六自由度视频抖动像质评估设备 |
套 |
1 |
| 自动对焦测试模块 |
套 |
1 |
||
| 曝光时间帧率测试仪 |
个 |
1 |
||
| 主观评价测试台 |
套 |
1 |
||
| 5 |
摄像机测试平台控制分系统 |
导轨 |
套 |
1 |
| 专用台架 |
套 |
1 |
||
| 6 |
测量工具套装 |
微光照度计 |
台 |
1 |
| 测距仪 |
台 |
1 |
||
| 光谱照度计 |
台 |
1 |
||
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技术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2年12月1日至本项目公开询比(询价)公告发布前一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具备至少1个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视频图像质量测试仪器及配套软硬件销售类。
3.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规格型号的产品。
3.4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5自然人股东: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6高级管理人员: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享受免税优惠的除外)。
3.8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总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品类或仪器仪表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供应商总部全品类或仪器仪表类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总部所属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2)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3)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全品类或仪器仪表类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9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0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须由制造商盖章),且同一制造商仅能委托唯一代理商参加响应,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响应,则制造商和代理商均将被否决响应。
3.11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12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及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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