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维护升级及全景工地智能监管代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维护升级及全景工地智能监管代建项目(项目编号:FA-130001-2025081916220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维护升级及全景工地智能监管代建项目,主要为沧州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服务中心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维护升级及全景工地智能监管代建项目提供原有工地监控系统维护升级、现场技术支持、工地现场前端点位代建及运维等服务。
采购内容包括代建成本和运营成本两部分。其中,代建成本部分包含摄像机、网络硬件设备、硬盘、显示器、辅材等;运营成本部分包含工地现场前端点位运维、市级平台维护升级等。本项目预算不含税金额为233.73万元,含税金额为252.67万元,采用“框架协议+订单”的模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内容具体明细如下。
代建成本部分采购内容具体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分项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基准价 (万元) |
不含税总价 (万元) |
含税总价(万元) |
1 |
工地现场前端点位代建 |
枪机 |
台 |
60 |
0.04 |
2.40 |
2.71 |
2 |
球机 |
台 |
100 |
0.26 |
26.00 |
29.38 |
|
3 |
室内半球摄像机 |
台 |
20 |
0.05 |
1.00 |
1.13 |
|
4 |
卡口摄像机 |
台 |
20 |
0.18 |
3.60 |
4.07 |
|
5 |
无线网桥 |
对 |
80 |
0.07 |
5.60 |
6.33 |
|
6 |
硬盘录像机 |
台 |
20 |
0.13 |
2.60 |
2.94 |
|
7 |
8T硬盘 |
块 |
60 |
0.18 |
10.80 |
12.20 |
|
8 |
交换机 |
台 |
20 |
0.07 |
1.40 |
1.58 |
|
9 |
显示器(24寸1080P) |
个 |
20 |
0.04 |
0.80 |
0.90 |
|
10 |
辅材(电源线、网线、光纤、光纤收发器、前端交换机、水晶头、胶带、 绑丝、扎带、钢扎带、摄像头电源、摄像头支架、机柜、防水箱等) |
项 |
200 |
0.08 |
16.00 |
18.08 |
|
合计 |
70.20 |
79.32 |
运营成本部分采购内容具体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分项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 (万元) |
不含税总价 (万元) |
含税总价(万元) |
1 |
工地现场前端点位运维 |
视频点位集成服务(包含存量高点预置位设置、算法配置、网络调试等; 新建低点移动调试、预置位设置、算法配置、网络调试等) |
项 |
206 |
0.19 |
39.14 |
41.49 |
2 |
软件平台集成服务(工地系统部署、调试、平台接入等) |
项 |
20 |
1.43 |
28.60 |
30.32 |
|
3 |
网络优化 |
项 |
30 |
0.47 |
14.10 |
14.95 |
|
4 |
低点维护(包含全部低点视频点位的维护服务) |
点 |
700 |
0.03 |
21.00 |
22.26 |
|
5 |
市级平台维护升级 |
平台维护升级 |
项 |
3 |
5.55 |
16.65 |
17.65 |
6 |
现场技术支持 |
项 |
6 |
7.34 |
44.04 |
46.68 |
|
合计 |
163.53 |
173.35 |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要求,供应商在各项不含税单价基准价的基础上填报统一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100%,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维护升级及全景工地智能监管代建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采购。
2.2合同类型:框架协议+订单。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者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2.4交付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询比文件相关要求。
2.6设备保修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7设备到货期:自采购人订单发出之日起14个自然日内完成到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3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5供应商应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供应商须承诺响应产品满足以下要求:
(1)响应产品(无线网桥)具备工信部颁发的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响应产品(交换机、前端交换机)具备工信部颁发的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3)响应产品(显示器(24寸1080P))具备合法有效的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
3.1.7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时间或甲方有效证明中载明的实施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至少具备1份视频监控平台集成类或运维类项目业绩。
3.1.8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
注: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2025年5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供应商)。本项目仅需投入1名项目负责人,如投入多名的按响应文件中最前面1名进行评审。
3.1.9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以下服务团队人员(须提供有效承诺书):
序号 |
服务团队 |
岗位 |
数量 |
人员要求 |
1 |
项目运维服务团队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技术方案设计及复杂问题解决等相关事宜,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
2 |
低压电工作业人员 |
1人 |
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为低压电工作业。 |
|
3 |
高处作业人员 |
1人 |
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
|
4 |
专职安全员 |
1人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5 |
技术服务人员 |
1人 |
熟悉网络技术服务,具有相应能力。 |
|
6 |
驻场服务团队 |
驻场技术人员 |
2人 |
负责7Í24小时的热线电话,接受并处理客户故障申告的服务,进行驻场服务;解决平台网络故障、数据库维护、网络安全维护升级、工地现场技术指导等工作。 |
注:上述服务团队人员不得与项目负责人复用,上述服务团队人员之间不得复用,否则视为无效人员。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沧州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运营支撑外包】“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因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而被判定为禁止合作情形,且处于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到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出具期间,禁止涉事供应商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对应品类新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响应产品(球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响应产品关于本项目的代理授权文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均无效;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响应的,其响应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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