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塔-2025-2027年智联业务投标咨询服务项目(ZL)(第二次比选) 比选公告 重庆铁塔-2025-2027年智联业务投标咨询服务项目(ZL)(第二次比选)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重庆铁塔-2025-2027年智联业务投标咨询服务项目(ZL)(第二次比选)(项目编号:TC259D0KB-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含税990559.40元,不含税934490.00元(按照6%税率进行测算,实际税率以中选人纳税性质填报为准)。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采购人提供2025-2027年期间智联业务投标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3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50% ;第二名: 30% ;第三名: 20% 。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以“不含税单价限价”为基准,填报一个综合折扣及税率。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见本公告1.5条。 2.2服务期:自2025年9月7日至2027年9月6日止。在合同生效后,至合同约定的合同执行期限或合同金额消耗完毕(以到达在先者为准)。 2.3服务地点:重庆市内。 2.4服务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服务规范、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3.2增值税发票承诺: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增值税发票承诺书。】 3.3类似业绩: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发布比选公告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的类似服务项目(类似项目范围:招标代理或者投标咨询或者工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咨询等)业绩,业绩金额满足下列两项要求之一: a.招标代理项目预算金额累计在1000万元及以上(以委托协议或委托书或采购公告落款时间为划分依据); b.投标咨询或工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咨询业绩合同累计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划分依据,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 【提供:(1)招标代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下:提供代理委托协议或代理委托书、采购公告截图(截图需体现项目预算金额及供应商名称),若同时提供前述两种及以上的证明材料中日期不一致的,任意日期符合要求即可。 (2)投标咨询或工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咨询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①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或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 ②如果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金额的,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或合同上限金额为准;如果框架合同无金额,则另须提供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的,以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③每份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抬头须与对应合同的甲方保持一致,且该发票的开具时间不早于对应合同的签订时间及不晚于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若发票只与该证明材料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下任一订单+该订单对应的任一发票”佐证)。 注: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4其他承诺:供应商须针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1)安排满足本项目实施的人员; (2)对项目涉及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3)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考核。 【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本项目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响应声明》。】 3.7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不转包、不分包承诺书》。】 3.8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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