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铁路站房内消防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6796)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铁路站房内消防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JSZB-2025-16796)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以先到者为准。
2.2采购预算: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46.71万元,含税51万元,其中维护费:不含税25.47万元,税率6%;维修费(含辅材):不含税21.24万元,税率13%。
2.3采购内容:维护部分:采购各地市共27个铁路站房,35套消防设备巡检服务,根据消防设备维保技术要求,每月组织消防设备巡检,并出具巡检记录报告。维护内容包括灭火器瓶组、管路、消防告警装置、报警器和其它线路等附属设施的检查以及联动测试。出具年度检测报告。具体内容在技术规范书体现。
维修部分:结合日常维护,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需要新增维修的设备进行维修更换,以派单形式,根据实际维修内容作为结算依据。包含灭火药剂、设备装置等。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服务区域:江苏省,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6标段划分: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成交人数量及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2.9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10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非OFF)报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报价折扣(非 OFF)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
2.11基准价:详见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资质要求:供应商检测能力应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文件从业条件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注册登记(须提供在该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须具备不少于累计含税金额5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材料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甲方证明材料(加盖甲方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3.1.5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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