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5年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JCG-HNTT25112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合同金额用完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
本次招标项目采购内容、实施地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等具体详见本章1.2条。
1.2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本次集中采购服务内容包括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等,整体装机量预估33804.08kW(与采购组件实际单板容量相关),其中直流光伏项目约22415.36kW,交流光伏项目约11388.72kW。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按照需求进行现场勘察,并依据勘察结果对每个站点进行针对性设计,“一站一图”;
2)屋面结构承重防水的复核及查勘、光伏支架连接件等的计算与设计、与屋面原结构进行可靠连接设计;
3)电缆合理选型设计、通信光伏叠光系统合理选型设计;
4)光伏组件合理配置选型、光伏组件合理排布(发电量、倾角设计、有效光照时长、相互影响);
5)系统流程支撑;
6)设计交底等施工支撑工作。
(2)实施地域:河南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3)时限要求:自招标人发出订单之日起30日内完成勘察设计服务。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6)签约模式: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共同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
(7)合同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合同金额用完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
1.3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不含税542.95万元,含税575.53万元(测算设计税率6%)。本次集中招标采用份额招标的方式,划分3个份额。每个份额中标1家,具体份额分配原则如下:
| 份额划分 |
区域划分 |
预估份额占比 |
对应份额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对应份额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
| 份额1 |
商丘、安阳、郑州、周口、信阳、濮阳 |
45% |
258.79 |
244.14 |
|
| 份额2 |
驻马店、三门峡、鹤壁、许昌、平顶山、漯河 |
32% |
182.24 |
171.92 |
|
| 份额3 |
南阳、新乡、济源、洛阳、开封、焦作 |
23% |
134.5 |
126.89 |
|
| 合计 |
100% |
575.53 |
542.95 |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基于采购基准价格进行统一折扣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系数100%,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采购基准价格清单如下:
| 类别 |
取费基数 |
取费节点 |
勘察费基准费率 |
设计费基准费率 |
单项目勘察设计费 |
| 勘察设计 |
项目施工费金额(含乙供材费用)(不含税) |
以在统计期内PMS系统完成内验的项目数为基数 |
1.5% |
4.5% |
=(项目施工费金额*1.5%+项目施工费金额*4.5%)*报价折扣 |
注:项目施工费金额:项目施工及乙供物资折扣后生成的不含税金额。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①、②、③资质:
①有效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③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2.1.4服务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8名设计服务人员(含1名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人须提供人员清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等扫描件、及2025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2.1.5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光伏发电类或电力工程类的勘察或设计服务等)。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①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能够证明该合同履行的至少一张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时间认定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②所有业绩均须同时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官网或合同甲方网站中标/中选/成交候选人公示或结果公示网页截图(须注明网站名称、网址链接。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注:经现场复核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人为修改等],将否决投标。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2.1.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1.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2.1.8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2.1.9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1日起)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1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列入(全国/河南省)“严重负面行为/特别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执行范围以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范围为准)。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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