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苏州市分公司KSYWMLC商业地块通信基础设施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6-1025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苏州市分公司KSYWMLC商业地块通信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2)招标项目性质:施工+货物招标
(3)采购预算: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388.25万元,含税432.8677万元。其中施工部分含税159.5433万元(其中安全生产费部分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打折),税率9%;货物部分含税273.3244万元,税率13%。
(4)采购内容:拟采购本项目信号覆盖建设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及施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5)实施地域:江苏省苏州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
(7)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8)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本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
1.3设备供货期:自甲方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7天完成供货
1.4保修期:自签署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3年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标人数量及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
1.8★报价规则:投标人根据单项最高限价报不含税单价,各单项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1.9★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3882500元,其中货物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2418800元,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14637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1.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电工人员(2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5)登高人员(2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电子件、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至投标截止月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人员若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作未提供。
2.1.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通信施工类或通信设备供货类】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400万元(含)人民币。
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⑤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2.1.6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为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全部规格型号产品。
(2)投标产品应为成熟稳定的产品,其中【多频共模直放站】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3)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招标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苏州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苏州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苏州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或苏州市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产品(多频共模直放站)的制造商授权函。
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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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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