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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5年三明铁塔综合生产用房二次装修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5年三明铁塔综合生产用房二次装修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5年三明铁塔综合生产用房二次装修施工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19-04A-2025-D-F-D2111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本次招标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代替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开展,最终将由后者与中标人签署相关采购合同,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1.1采购内容及范围:

1.1.1.1工程地点及建设规模:三明市三元区徐碧新城列东街1472号信和广场20至22层以及19楼半层,房屋总层数3.5层,房屋总建筑面积3684.28㎡。

1.1.1.2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三明铁塔综合生产用房整体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装修、改造施工及工程竣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环保检测和二次消防备案验收等相关内容)。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不含税预算6275528.44元,含税预算6840326元,税率为9%,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含税30899元,暂列金额为含税342000元。

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2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1.4★完工期限:在发出开工书面通知后90(含)个日历天内完工(以发包方实际移交可施工场所为准)。投标人根据评审要求应答)

1.5★工程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徐碧新城列东街1472号信和广场20至22层以及19楼半层。

1.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限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

1.9项目的性质:工程。

1.10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1.11★消防验收要求:协调消防管理单位验收的相关工作,消防管理单位相关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2★进场检验:瓷砖、木地板、门窗、玻璃、水泥、砂石料、乳胶漆、天然石材、密度板岩棉、硬包布、管材等材料进场的须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发包人有权委托具备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第三方机构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检验,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发包人承担;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由承包人承担。检测不合格,承包人应重新更换材料,发包人抽样检验合格为准,重新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发包人承担;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由承包人承担。

1.13★品牌确认:中标人进场施工前需将施工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及产品合格证等向招标人予以报备并书面确认。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性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投标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评标依据:(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2)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提供相关授权书及承诺函。】

2.2控股及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增值税发票要求:承诺中标后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标依据:提供承诺函】

2.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投标人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评标依据:提供承诺函。】

2.6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评标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③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2.7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天)至少具备一个与本项目相关的同类业绩且单个合同含税金额600万元或以上【同类项目是指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包含办公场所、写字楼、酒店等)】。

评标依据:须提供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无需全额)。

(2)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采购订单/订单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且经发包人确认盖章)/结算文件、部分发票(无需全额)。其中,订单清单/采购订单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订单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

(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双方签字盖章页。

(4)若提供的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投标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份额占比)。

(5)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金额/订单清单金额/结算文件金额及采购订单下单/订单清单订单时间/结算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6)发票须同时满足:①开票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出之前(不包含公告当天),且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后;②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7)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2.8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评标依据:提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上述“改革方案”为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9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评标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2.10三类安管人员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应同时具备有效的投标企业注册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投标人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者之间不得复用,如复用则仅评审投标文件中前序该人员材料,排列后序该人员不予认可。】

【评标依据:

①提供承诺函;

②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

③提供相关人员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其中:(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证书封面(若有)、证书正文页、聘用企业名称、证书有效期页/相关认证平台查询的证书有效期截图(投标人附上对应查询网址以备核查)/其他有效性的证明材料;(2)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为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打印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样式按各省规定执行。

④提供相关人员【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投标人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

⑤上文中所列的“有效”须覆盖至本项目的投标截止之日。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该人员不予认可。】

2.11施工人员配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施工人员至少15人,其中:

(1)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操作类别:建筑电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

(2)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

【注:要求每证对应一人,人员不得重复持有上述证件,重复持有的只记取一个证。施工人员与“三类安管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不允许复用。如复用则仅以投标文件中的前序人员进行评审,排列靠后的该人员不予认可。】

【评标依据: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提供人员配置清单;

②提供相关人员的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

③提供相关人员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评委可通过相关认证平台查询证书有效性。

④提供相关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证书封面(若有)、证书正文页、聘用企业名称、需提供证书有效期页/相关认证平台查询的证书有效期截图(投标人附上对应查询网址以备核查)/其他有效性的证明材料。

⑤提供相关人员【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投标人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

⑥上文中所列的“有效期”须覆盖至本项目的投标截止之日,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不予认可。】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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