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三明市分公司基站铁塔维护智能运维分析算法研发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三明市分公司基站铁塔维护智能运维分析算法研发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公开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三明市分公司基站铁塔维护智能运维分析算法研发服务项目(SZ-19-04D-2026-D-F-D0256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无人系统智能化数据采集与研发相关服务、智能分析模型训练、交互式演示系统开发服务等及系统存储设备采购。不含税总价合计预算为183360.00元,含税总价合计预算为196853.60 元。具体如下:
| 序号 |
类型 |
产品大类 |
产品细项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单项不含税总价预算(元) |
单项含税总价预算(元) |
| 1 |
服务类 |
原型演示平台 |
可交互的演示系统 |
1 |
套 |
70000.00 |
6% |
70000.00 |
74200.00 |
| 2 |
数据采集 |
塔站基础数据采集 |
160 |
个 |
205.00 |
6% |
32800.00 |
34768.00 |
|
| 无人机塔巡航线录制 |
160 |
个 |
93.00 |
6% |
14880.00 |
15772.80 |
|||
| 3 |
安全检查数据标注与模型训练 |
数据标注 |
160 |
组 |
98.00 |
6% |
15680.00 |
16620.80 |
|
| 模型训练 |
160 |
组 |
90.00 |
6% |
14400.00 |
15264.00 |
|||
| 小计 |
147760.00 |
156625.60 |
|||||||
| 4 |
货物类 |
存储服务器 |
可交互的测试系统存储 |
1 |
台 |
34000.00 |
13% |
34000.00 |
38420.00 |
| 5 |
服务器机柜 |
服务器机柜 |
1 |
套 |
1600.00 |
13% |
1600.00 |
1808.00 |
|
| 小计 |
35600.00 |
40228.00 |
|||||||
| 合计 |
183360.00 |
196853.60 |
|||||||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采购包一: ;采购包二: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服务类不含税总价小计【147760.00】元,货物类不含税总价小计【356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无人系统智能化数据采集与研发相关服务、智能分析模型训练、交互式演示系统开发服务等及系统存储设备采购。
2.2★到货及安装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含)个日历日内到货,且在签署《到货签收单》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3★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含)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
2.4★实施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5★质量要求:验收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6★货物类免费保修期:自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报告》之日起3年
2.7★原型演示平台维护期:自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报告》之日起3年系统运维服务
2.8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或合同履行完毕
2.9项目类型:服务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性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还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响应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响应行为及成交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评审依据:提供相应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2)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还须提供相关授权书及承诺函。】
3.2控股及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3增值税发票要求: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评审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3.5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响应的提供有效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2)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存储服务器】的授权代理证明,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评审依据:
1、制造商响应的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代理商响应的提供有效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存储服务器)的相应型号授权代理证明。】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全国/福建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福建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福建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7其他资质:供应商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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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