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6年镀锌钢管项目、FA-130001-2026011609341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者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6年镀锌钢管项目,本项目拟采购Φ25热镀锌钢管151200米,Φ40热镀锌钢管37200米,包含金属软管、直接头、堵头、龙骨卡、马鞍卡、元宝卡、膨胀螺丝、自攻丝等附件或配件,采购预算总价167.98万元(含税),详细内容如下:
| 地市 |
镀锌钢管 |
预算总价(万元,不含税) |
预算总价(万元,含税) |
|||
| Φ25mm |
Φ40mm |
|||||
| 数量(米) |
基准单价(元,不含税) |
数量(米) |
基准单价(元,不含税) |
|||
| 雄安 |
70000 |
6.88 |
9000 |
11.99 |
58.95 |
66.61 |
| 石家庄 |
20000 |
5000 |
19.76 |
22.33 |
||
| 邢台 |
600 |
200 |
0.65 |
0.73 |
||
| 保定 |
4000 |
4000 |
7.55 |
8.53 |
||
| 承德 |
100 |
500 |
0.67 |
0.76 |
||
| 廊坊 |
40000 |
15000 |
45.51 |
51.43 |
||
| 秦皇岛 |
2000 |
200 |
1.62 |
1.83 |
||
| 衡水 |
5000 |
1000 |
4.64 |
5.24 |
||
| 唐山 |
5000 |
500 |
4.04 |
4.57 |
||
| 张家口 |
2000 |
1000 |
2.58 |
2.92 |
||
| 沧州 |
1000 |
500 |
1.29 |
1.46 |
||
| 邯郸 |
1500 |
300 |
1.39 |
1.57 |
||
| 总计 |
151200 |
/ |
37200 |
/ |
148.65 |
167.98 |
注:采购规模是根据目前可预估的建设需求进行合理预估的结果,实际采购量以最终订单为准。
1.2合同类型:框架协议+订单。
1.3保修期:保修期从终验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为36个月。
1.4交货期:自招标人或其下属分公司发出订货通知单后15个自然日内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1.5交货地点:河北省。
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1.7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1.8本项目不划分为标包,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采购预算(含税,万元) |
交货地点 |
| 1 |
第一名 |
60% |
100.79 |
河北省 |
| 2 |
第二名 |
40% |
67.19 |
1.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各项不含税基准单价的基础上填报统一折扣报价,最高折扣限价为100%,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时间或甲方有效证明中载明的实施时间为准) 在中国境内须具备1份含税金额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镀锌钢管销售业绩。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室内分布系统配套物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因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而被判定为禁止合作情形,且处于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到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出具期间,禁止涉事供应商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对应品类新项目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镀锌钢管)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投标产品关于本项目的代理授权文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其投标均无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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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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