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6年枣庄某数据机房配套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6年枣庄某数据机房配套服务采购项目(CT20260114185)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枣庄市某数据机房配套服务,包括UPS系统、通道系统、配电间制冷系统、机房专用湿膜柜式恒湿一体机、间接蒸发冷机组、动环监控系统等配套建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每个标包拟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 标包 |
建设内容 |
成交份额 |
预算不含税金额(万元) |
实施区域 |
| 标包1 |
UPS系统、通道系统、配电间制冷系统 |
100% |
278.1783 |
山东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标包2 |
机房专用湿膜柜式恒湿一体机、间接蒸发冷机组、动环监控系统系统 |
100% |
234.8202 |
注: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任一分项报价超过其对应分项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枣庄市某数据机房配套服务,包括UPS系统、通道系统、配电间制冷系统、机房专用湿膜柜式恒湿一体机、间接蒸发冷机组、动环监控系统等配套建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注:本项目由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签订合同。
2.3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后50日内完成。
2.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4年。
2.6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2.7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含税金额579.69万元,不含税金额513.00万元,税率按照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供应商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适用于标包1、标包2):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适用于标包1、标包2):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
标包1: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模块化UPS、服务器机柜、列头柜设备销售类业绩。
注:如单个合同无法同时体现模块化UPS、服务器机柜、列头柜设备,可提供多个合同,合同内容须覆盖模块化UPS、服务器机柜、列头柜设备。
标包2: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动环监控系统、恒湿机、精密空调机组销售类业绩。
注:如单个合同无法同时体现动环监控系统、恒湿机、精密空调机组,可提供多个合同,合同内容须覆盖动环监控系统、恒湿机、精密空调机组。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适用于标包1、标包2):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5供应商关联关系(适用于标包1、标包2)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关联关系承诺书。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标包1: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注: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响应,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若为代理商响应,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产品(模块化UPS、服务器机柜、列头柜)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唯一代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作否决响应处理。
标包2: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注: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响应,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若为代理商响应,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产品(动环监控系统、恒湿机、精密空调机组)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唯一代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作否决响应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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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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