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惠州能源业务拓展,构建合作共赢的应用生态圈,提高上下游产业链合作伙伴的参与度,充分利用潜在合作伙伴在公司能源业务备发综能项目售前、售中、售后阶段所需产品、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支撑惠州能源业务快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拟开展惠州铁塔2026年能源业务合作伙伴(第一批)公开招募,诚邀具备技术、资质、产品、服务优势的企业积极参与。
一、招募内容及对象
1.招募伙伴类型:汽车、两轮电动车充电建设和运营等。
2.招募对象:汽车、两轮电动车充电建设和运营等有资质、产品与服务优势,在专业领域有整体解决方案、软件和硬件产品的合作伙伴。
3.招募数量:合格制,数量不限,凡满足基本资格要求且招募评审标准合格的申请人即可入围。
4.招募结果的适用范围:广东省惠州市。
注:惠州铁塔后期将根据项目及需求的实际情况,与入围的申请人签署合作协议。
二、入库有效期
自入库公示之日起2年。
三、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申请人应承诺在未来合作过程中向招募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2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须具备任意一个业务同类项目业绩至少1份。
同类项目定义:
充电业务:新能源汽充站点的建设和运营,两轮电动车充电站的建设和运营。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评委无法确认该项业绩的,不予认可。
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广东省/惠州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广东省/惠州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发布媒介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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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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