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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6年全省基站用电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6年全省基站用电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公开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6年全省基站用电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项目、BJCG-SCTT2025-99。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预算金额为0元,服务商代理我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盈亏由其购售电价差产生,不再向我公司收取服务费用。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一

标段二

地市

预估总年化用电量(千瓦时)

地市

预估总年化用电量(千瓦时)

成都

281876316

阿坝

32857160

达州

77043504

巴中

73027537

甘孜

35627594

德阳

76475962

广元

63896250

广安

36873392

凉山

72158112

乐山

69286542

眉山

53264370

泸州

91604857

内江

57862955

绵阳

103794675

攀枝花

40921179

南充

131808648

雅安

41908955

遂宁

69090665

宜宾

87910599

资阳

63893034

自贡

51946212

/

/

合计

864416046

合计

748712472

1.7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每个水期的含税单价为最高限价,供应商任意一项水期含税单价报价超过最高含税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否决。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水期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千瓦时)

丰水期(6-10月)

0.21143

平水期(5月、11月)

0.33384

枯水期(1-4月、12月)

0.41563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涉及四川省21个市(州)铁塔分公司,年化用电量共计预估约1613128518千瓦时,后期将根据实际用电需求按市场交易规则进行电量增减。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或2026年1月1日(以后到条件为准)至2026年12月31日。

2.3实施地域: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或质量要求: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市场主体资格:供应商需具备在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市场主体资格,须提供四川省能源局批复的纳入售电侧市场主体目录的函。

3.3同类项目业绩:供应商2025年代理总电量在10亿千瓦时及以上。注:1.供应商须提供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官网(https://pmos.sc.sgcc.com.cn)“我的交易-长期交易-交易结果査询-零售市场-分月分品种统计查询”中供应商企业截图,以信息披露发布数据为准。2.若截图无法显示代理电量的单位,还需提供代理电量单位的盖章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3.4发电资源:供应商自身或所属集团或控股单位在四川省内拥有可参与省内市场交易的发电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火电、风电、光伏发电等),统调发电装机在100万千瓦及以上,须提供每个电厂详细的装机容量,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官网(https://pmos.sc.sgcc.com.cn)发布信息为准,并提供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官网查询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含网址及电厂详细信息。 注:1.若提供的资源所有方为供应商所属集团,提供(1)或(2)证明材料:(1)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2023年8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公布 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企业集团母公司应当将企业集团名称以及集团成员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2)提供国家有关部门或供应商所属集团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该供应商为资源所有方集团的下属公司或组织。2.若提供的资源所有方为供应商控股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如供应商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十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还须提供表决权证明材料。

3.5人员要求:专业管理团队人员要求如下:团队负责人1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电力相关工作经验丰富;至少配备2名团队成员作为专职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能与团队负责人复用。 上述人员均须具备三年及以上类似项目工作经验。1)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5年7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且对应人员不纳入评审;2)学历证明资料:须提供学历证或学位证扫描件或学信网截图,原件备查;3)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须提供人员清单表,认定清单表中填写的工作年限。4)职称证明材料: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其他具备发证资格的机构或部门颁发的证书扫描件。

3.6联合体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审查响应函。

3.7控股管理关系:(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12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12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中介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中介服务】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提供供应商盖章承诺(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9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申请人的:

1)如分公司响应/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资格审查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响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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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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