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银川市分公司土石山区通信基础设施施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银川市分公司土石山区通信基础设施施工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2087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6座15米铁塔基础制作及铁塔安装,72处机柜基础制作及配套设备安装及测试,详见技术规范书。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两家,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400000元,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6座15米铁塔基础制作及铁塔安装,72处机柜基础制作及配套设备安装及测试,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项目预估规模:40万元(不含税)。
2.3交付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竣工验收;(具体交付工期以应答人实际承诺为准)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最新版本的营业执照。
3.2发票要求:应答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自2022年7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至少1份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甲乙双方盖章)等;
注2: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单独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的视为无效业绩,一份框架合同下的多份订单或结算单,仅算一份业绩;
注3:如为单项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
3.4资质要求:应答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1)、(2)要求:
(1)应答人须具有以下有效资质: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如应答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应答人资质。
(2)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5三类人员要求:
(1)若应答人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③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2)若应答人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
①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②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③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③在本公司2025年5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中缴纳单位应与应答人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不认定为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3.6人员要求:应答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1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和1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的人员。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注:特种作业证书颁发机构为安全监督部门,如证书已到复审期,需提供复审通过证明,否则视为无效证书);③劳动合同或自2025年5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应答人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应答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等证明材料)。
3.7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各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各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宁夏回族自治区级】应答人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不同应答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8不得同时应答:
(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10其它要求: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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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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