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5年办公区域及经营场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5年办公区域及经营场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BJCG-SCTT2025-96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5年办公区域及经营场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91.74万元,税率9%,含税金额100.00万元,其中预估安全生产费不含税金额2.75万元,税率9%,含税金额3.00万元。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1.8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报价折扣(ON)100%,供应商报价折扣(ON)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相关专业的计量规范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及配套文件。在此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ON)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括不限于办公室、大厅、过道、卫生间、会议室、门头、线路、地面、墙面、柱面、顶棚的面层装饰、水电改造以及内门、卫生洁具、灯具等装修改造,本项目为包工包料的装修装饰改造工程。
2.2计划工期:按照业主要求,具体工期以具体项目业主下发的通知为准。
2.3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2.4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①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3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扫描件,原件备查)。
3.4供应商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施工企业: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2)或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办结入川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若到期还未成功办结的,采购人将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采购。
3.5本项目供应商要求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拟配置项目经理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拟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技术负责人1人
注:①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 。
②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5年3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或其总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且对应人员不纳入评审;
③资质证明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④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⑤以上人员不得复用且与施工服务人员不得复用,否则将被否决。
(5)施工服务人员最少3人(可1人同时或分别具有有效的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焊工作业特种操作证)。
注:①人员基本证明资料: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提供2025年3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若为第三方缴纳的社保,须提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2025年3月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派遣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以及供应商与派遣单位签订的有效派遣协议,否则不予认可。
②电工作业人员应具有以下任意一种特种操作证:1)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部或以上两部门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证书;如证书已到复审期,需提供复审通过证明,否则视为无效证书。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建筑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
③高处作业人员应具有以下任意一种特种操作证:1)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局或以上两部门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书;如证书已到复审期,需提供复审通过证明,否则视为无效证书。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
④焊工作业人员应具有以下任意一种特种操作证:1)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局或以上两部门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如证书已到复审期,需提供复审通过证明,否则视为无效证书。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
⑤该施工服务人员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复用,否则将被否决。
3.6类似业绩: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询比(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止,此时间范围内的国内类似业绩,且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注:①类似业绩范围:建筑工程装修装饰施工类;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项目名称、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有效期、签字盖章情况等),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且发票开具日期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发票请自行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验真,若经评审委员会查验显示作废/红冲/不一致/查无此票等情形的均视为无效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③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订单、发票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等;若合同主体为联合体的,须补充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其他可证明各成员分工的证明材料。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类似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④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⑤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未明确规定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开始履行时间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⑥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7控股管理关系: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施工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9)2020年11月1日至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0)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工程监理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范围该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提供供应商承诺(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格式),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9本次响应不接受联合体。提供供应商承诺(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
3.10其他要求:
(1)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响应方的: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1)如分公司响应/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市分公司2025年观岚别墅区弱电信息化施工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下一篇 [公开比选]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2025年安阳殷都区人民医院(二期)光伏一体化采购项目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