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恩施州智联专业鹤峰县低空治理软件部署及支撑服务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恩施州智联专业鹤峰县低空治理软件部署及支撑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恩施州智联专业鹤峰县低空治理软件部署及支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5-1469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搭建飞控平台,新建4个高点监控、低点监控167个;复用铁塔存量高点视频107路;建设41套四旋翼无人机,其中机库型30套(利用存量高点28个)、便携型9套、运载型2套,配备探照灯、喊话器38套、高光谱相机1套。项目服务期5年。项目预算:480.18万元(不含税),508.99万元(含税),本项目预算按常规税率测算,服务税率6%。
1.6本项目划分3个标包,具体情况如下表:
| 标号 |
采购内容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 标1:一网统飞平台部署 |
一网统飞平台部署 |
2000000 |
2120000 |
6% |
| 标2:低空监管及运营平台部署 |
低空监管及运营平台部署 |
2000000 |
2120000 |
6% |
| 标3:支撑服务 |
驻点服务 |
801800 |
849908 |
6% |
| 总计 |
4801800 |
5089908 |
/ |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每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为100%。不允许重复成交。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清单,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提供一网统飞平台部署、低空监管及运营平台部署及支撑服务。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
2.3交付期(标包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付。
2.4服务期/质保期(标包1、2、3):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2.5项目实施地点:恩施州鹤峰县。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前评审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前项目应答。
(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前项目应答。
(5)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标前评审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7)本次标前评审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湖北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湖北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供应商同类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3)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湖北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4)因撤销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湖北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具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似项目业绩。
(注:所有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是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及结算单据;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订单及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包含发票或往来银行凭证。 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进行计算,框架合同以合同项下的订单含税金额累计值进行计算。)
3.6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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