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6年1月至4月铁塔产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CZB2025-TT058-0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依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且铁塔总部集采合同辽宁省份额执行完毕)起至2026年4月30日或铁塔总部最新集采结果生效之日止。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辽宁省分公司通信铁塔产品:
通信铁塔产品(用于移动通信覆善的高耸钢结构)集中采购,包含单管塔和非单管塔,其中单管塔通常有钢管塔、景观塔(美化塔)、仿生树、一体化塔及塔房等类型;非单管塔通常有三管塔、角钢塔、增高架、拉线塔(桅杆)等。
本次招标预估数量如下:铁塔需求量预计为1782.82吨(315基)。
具体采购清单:
详见附件1:具体采购清单。
注:(1)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执行数量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2)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框架协议+订单。
预算金额:不含税:26219373.70元,含税:29627892.29元。
交货期:招标人下单后3天内接收采购订单,接收采购订单后17天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3天内完成安装调测。
交货地点:辽宁省。
1.2 本次集中招标采用份额招标的方式,中标人数量为【4】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 综合排名 |
份额划分 |
预估不含税金额(元) |
份额比例 |
| 第一名 |
份额一 |
11798718.17 |
45% |
| 第二名 |
份额二 |
7603618.37 |
29% |
| 第三名 |
份额三 |
4719487.27 |
18% |
| 第四名 |
份额四 |
2097549.89 |
8%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产品价格:单管塔基准产品“普通单管塔0.5吨及以下”最高不含税投标限价为10000元/吨,非单管塔基准产品“普通三管塔0.5吨及以下”最高不含税投标限价为11000元/吨,所有重量区间段报价不得高于该报价。安装费:安装费总价占产品总价部分价格比例不得高于10%。运输及保险费不做限价。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6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本项目采购标的物包含安装服务,安装服务可依法进行分包。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承诺:
(1)安装服务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服务商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如安装服务商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及安装服务商的项目经理均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安装服务商的安全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如安装服务商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及安装服务商的项目经理均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安装服务商的安全员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9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投标的同类铁塔产品(单管塔或非单管塔任意一个)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具备 CMA 资质)检测,并具备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检测依据应为《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验收规范》(YD/T 5132-2021)。投标人应提供一座完整铁塔的检测报告,必须包含“原材料”、“紧固件”、“焊接”和“防腐”四方面检测内容,不得仅提供部分塔段或部分次要构件(如角钢材料等)的检测报告;
2.10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投标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累计含税销售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注:投标同类产品指“通信铁塔”,用于移动通信覆盖的高耸钢结构,单管塔通常有普通单管塔、景观塔、仿生树、一体化塔及塔房等类型;非单管塔通常有普通钢管塔、单斜杆三管塔、角钢塔、增高架、拉线塔(桅杆)等类型;投标同类产品不包括自立式、附墙式、配重式抱杆和天线支臂。(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如为合同,需要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应清晰有效;(2)如为框架协议,需要提供框架协议标的页、框架协议签字盖章页、供货订单(包括系统订单),如该框架协议没有供货订单,可提供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采购管理部门章或使用部门章),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累计金额以实际订单的累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应清晰有效;(3)投标人提供的每个合同或每个框架协议至少需配套提供一张合同对应的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票截图),否则不予计取;(4)与铁塔总部签订的合同,相关业绩取自总部电商平台中“单管塔”/“非单管塔”类产品订单数据,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工程物资-地面塔或全品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招标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
2.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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