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15地市维护整治施工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991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2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3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如下:
(1)预估规模:8891万元(含税)。
(2)招标内容:维护更新改造项目(资本类)、日常维修项目(成本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期内所有塔类项目(更新改造站、维护改造大修、站址拆迁、外市电引入等,两翼业务铁塔、机房和外市电等改造和拆迁)的维护整治施工综合服务范围,但不包含招标人确定为专项管理的工程项目。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土建施工: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挡墙、护坡、机房围栏、爬梯、彩钢苯板机房防火材料整体改造、彩板房加固除锈大修、非金属机房、微型机房搬迁、机房接地网、太阳能基础整治、塔基新增预埋件、二次浇筑等。
(2)配套施工: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关电源、蓄电池、配电箱、电缆、空调、综合机柜、室外机柜、油机、新增天线支架的安装、搬迁、拆除、割接、调试测试等,基站传输接入、无线设备、有线传输设备、天馈系统安装调测等、二次搬运等。
(3)外市电施工:电力线路施工、电气设备安装、高低压供电部门报装、停送电、调试、检测、试验、测试、电力线路整治、电力设备整治、其他电力设施整治及电力线路和设备故障的抢修等。
(4)直流远供施工:直流远供设备(主要含局端、远端等)的安装、检测、开通、系统调测、电力电缆的布放施工。
(3)计划工期:维修、抢修类项目自甲方通知后24小时完工;新建项目及改造涉及高压接火项目自开工之日起50天完工,改造不涉及高压接火项目自开工之日起20天完工。
(4)保修期: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不得小于设计使用年限;②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③其他项目不得小于12个月。
(5)实施地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含乌鲁木齐)。
(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7)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4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5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 标段名称 |
各标段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份额 |
各份额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实施地域 |
| 标段1:喀什、克州 |
2071 |
2 |
60% |
1243 |
喀什(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巴楚县、图木舒克市)、克州(阿图什市、阿合奇县) |
| 40% |
828 |
喀什(叶城县、泽普县、莎车县、麦盖提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英吉沙县)、克州(阿克陶县、乌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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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2:阿克苏、和田 |
2018 |
2 |
60% |
1211 |
阿克苏(阿克苏市、温宿县、阿拉尔市、乌什县、阿瓦提县、柯坪县)、和田(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 |
| 40% |
807 |
阿克苏(拜城县、库车市、沙雅县、新和县)、和田(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昆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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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3:昌吉、奎屯、石河子、塔城 |
1775 |
2 |
60% |
1065 |
昌吉(奇台县、木垒县、吉木萨尔县、五彩湾、阜康市)、奎屯(奎屯市、胡杨河市)、石河子(石河子市、石河子团场)、塔城(塔城市、裕民县) |
| 40% |
710 |
昌吉(呼图壁县、玛纳斯县、昌吉市、五家渠市)、奎屯(乌苏市)、石河子(沙湾县)、塔城(额敏县、托里县、和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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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4:伊犁、博州 、克拉玛依、阿勒泰 |
1554 |
2 |
60% |
932 |
伊犁(巩留县、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伊宁县、尼勒克县)、博州(精河县、双河市、阿拉山口市)、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白碱滩区)、阿勒泰(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吉木乃县) |
| 40% |
622 |
伊犁(伊宁市、霍尔果斯市、可克达拉市、霍城县、察布查尔县)、博州(博乐市、温泉县)、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乌尔禾区)、阿勒泰(北屯市、福海县、富蕴县、青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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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5:巴州、哈密、吐鲁番 |
1473 |
2 |
60% |
884 |
巴州(库尔勒市、铁门关市、和静县、焉耆县、博湖县、和硕县)、哈密(伊州区、新星市)、吐鲁番(鄯善县) |
| 40% |
589 |
巴州(且末县、轮台县、尉犁县、若羌县)、哈密(巴里坤县、伊吾县)、吐鲁番(高昌区、托克逊县)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5)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②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对于过渡期中尚未按新办法换证的企业,持有旧版有效期内四级及以上(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视为满足要求。
2.4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1)通信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②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2)住建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②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3)特种作业人员:
①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
②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
③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安装、维护、拆除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
④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熔化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
注:①应提供人员的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等扫描件。②应提供人员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予认可),社保缴纳证明应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如人员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③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投标人一致。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1人同时具备通信类和住建类同类别(同时具备A证或同时具备B证或同时具备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2人分别具备通信类或住建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中电工可1人同时具备低压电工和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或2人分别具备低压电工或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他人员1人同时具备多个证书按1人计算。⑤各标段之间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以复用,其他人员不可以复用;若出现人员复用,则按照标段顺序依次计取。
2.5 控股及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全国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服务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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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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