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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常德市分公司2025-2028年王家厂水库全域视联设备和集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常德市分公司2025-2028年王家厂水库全域视联设备和集成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常德市分公司2025-2028年王家厂水库全域视联设备和集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TC259F0PT)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约为36.87万元(其中:设备费为26.30万元,集成服务费为10.57万元),本项目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设备部分为13%,集成服务部分为6%。预估含税采购预算金额约为40.93万元(其中:设备费为29.72万元,集成服务费为11.21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税率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税率或减免增值税,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调整相应增值税款及含税价)。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个份额,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报价方式采取在不含增值税上限单价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本次需采购王家厂水库全域视联项目的监测设备(包供货及安装)和集成服务。其中设备包含:6台激光球机及配套的6个云台支架、6台网络音柱、1台广播管理服务器、1台传呼话筒、立杆及配套及该项目3年的系统集成服务。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技术规范书。

2.2供货期:合同生效后,收到采购订单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到货安装调测完毕。

2.3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生效,甲方下达订单后,乙方按年度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2.4质保期:质保期从设备到货安装调测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为12个月。

2.5项目实施区域:湖南省常德市澧县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供应商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止类似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20万元。

注:(1)同类业绩指:激光球机的销售业绩或系统集成服务业绩;

(2)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的时间和金额为准。

(4)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同类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

本项目核心设备:激光球机。代理商应答需对核心设备提供授权函。代理商应答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不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应答。

3.5.供应商须承诺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且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湖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或供应商分级为D级,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湖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湖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注:供应商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查到的任何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8.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0.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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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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