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湘潭市分公司2025-2026年湘乡市疾控中心专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湘潭市分公司2025-2026年湘乡市疾控中心专网项目(项目编号为:TC259F0NY)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满足湘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专网通信网络覆盖需求,拟启动中国铁塔湘潭市分公司2025-2026年湘乡市疾控中心专网项目采购工作,预估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16.8万元(其中设备部分5.49万元、施工部分11.31万元),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设备部分为13%、施工部分为9%,含税采购预算金额18.53万元(其中设备部分6.20万元、施工部分12.33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税率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税率或减免增值税,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调整相应增值税款及含税价)。合同有效期为1年。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家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报价方式采取在不含税上限价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B)
2.1采购范围:专网设备和施工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技术规范书。
2.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自甲方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7日内完成订单内全部产品到货。
2.3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自甲方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14日内完成相应订单的施工服务。
2.4建设地点/交货地点:湖南省湘潭市。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2.6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供应商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3.3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3.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贰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三类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如下安全人员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备注:
①提供人员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②须提供人员在本单位2025年4月至应答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③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件不重复计取。
3.3.4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止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万元。
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专网设备供货或专网施工等类似业绩。
(2)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的金额和时间为准。
(4)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同类项目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3.3.5团队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团队人员中需配置1名电工作业证(低压)。
(1)须提供人员的身份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低压电工作业、高处作业证、焊工证)、社保证明扫描件/复印件。
(2)社保证明要求:在本单位2025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视为不具备。
(3)一人具备多个特种作业证不可重复累计计算,团队人员不得与三类安全管理人员复用。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以应答截止之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南省或中国铁塔湘潭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湖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或中国铁塔/湖南铁塔供应商分级为D级,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及处罚应用有效期内的;
(18)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供应商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查到的任何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6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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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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