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2026年空气源系统代维服务询比(比选)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2026年空气源系统代维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2026年空气源系统代维服务
1.2项目编号:JSZB-2025-18464
1.3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询比(比选)条件。
1.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不含税预算金额67.62万元,预估税率13%,含税预算金额76.4106万元。
1.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5标段,兼投不兼中,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全省能源空气源系统代维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设备设施巡检:客户侧设施检查、热源站设备设施检查、电力设备检测、制热设备检测。
(2)核心设备维护:空气源热泵、电锅炉、水箱及水泵等设备的定期维护。
(3)应急保障服务:临时发电保障、电力维护、泄水处理、管道跑冒滴漏维修、冷凝水冻冰后清理。
(4)系统调优支持:配合上站温度调整、其他故障抢修、隐患排查。
(5)运营辅助工作:统计抄表、客户房屋内温度统计等。
2.2预估金额:不含税预算金额81.02万元,基础代维服务(含临时发电保障)预估税率6%,维修预估税率13%,含税预算金额88.31万元。代维服务预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甲方要求统一代维人员着装费、人工费、材料费用、设备费、仪器仪表费用、相关配件费用、拆除费、安装费、运输及保险费、质量检测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 标段 |
地市 |
区县 |
面积/㎡ |
维护费 (万元/不含税) |
维护费 (万元/含税) |
| 1 |
哈尔滨区域一 |
南岗、平房、尚志、延寿、双城、五常、阿城、宾县 |
234139 |
46.83 |
51.04 |
| 2 |
齐齐哈尔、大庆、大兴安岭、黑河 |
全域 |
68963 |
13.79 |
15.03 |
| 3 |
哈尔滨区域二 |
道里、道外、松北、香坊、方正、通河、依兰、呼兰、巴彦、木兰 |
46491 |
9.30 |
10.14 |
| 4 |
牡丹江、鸡西、七台河、绥化 |
全域 |
44894 |
8.98 |
9.79 |
| 5 |
佳木斯、伊春、鹤岗、双鸭山 |
全域 |
10621 |
2.12 |
2.31 |
| 合计 |
405108 |
81.02 |
88.31 |
||
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订单为准。
2.3集中采购类型:本项目共划分5标段,兼投不兼中,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2.4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框架合同+订单。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止。
2.7服务进度要求:具体项目的进度以订单约定为准。
2.8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境内,具体以订单为准。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且达到采购人要求且验收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企业组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1.3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1.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1.5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注:(a)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b)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c)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d)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或查询截图进行补充说明。
3.1.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8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标段一2人,其余标段1人。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及网站查询截图、在本企业缴纳2025年05月至响应截止日范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必须为社保局出具)。各标段之间人员可复用。
3.1.9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4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代维服务业绩,且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30万元;
注:
①所有业绩均须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官网或合同甲方或企查查或天眼查等官方备案企业征信机构网站中标/中选/成交候选人公示或结果公示或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网页截图(须注明网站名称、网址。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②同类项目业绩金额以对应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合同、合同对应的发票及发票官方平台查验截图;
③发票体现的发票内容、发票二维码、发票号、开票日期等应清晰可见,发票开票日期自2024年01月0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
④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审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判定,以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
⑤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供应商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3.1.12法律法规或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10月01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10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10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响应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黑龙江省供应商黑名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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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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