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关于关城景区摆渡车车电一体综合服务(一期)摆渡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关于关城景区摆渡车车电一体综合服务(一期)摆渡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TXZB-GSTT-2025-01857。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因前期采购的摆渡车维修合同份额已满,需对摆渡车维护服务重新发起采购,以满足关城景区摆渡车日常运营需要,现申请采购。
1.6 标段划分:
■ 不划分
□ 划分:标段一: ;标段二: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单位1家,成交份额100%。
■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 不设置最高限价
■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100%(非OFF)。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关城景区摆渡车维修服务具体工程量概况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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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大类
|
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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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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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服务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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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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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维护维修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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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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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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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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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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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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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出现沙眼,扎钉子等轻微漏气现象,修补后可正常使用,给予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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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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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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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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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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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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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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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80台观光车每年进行一次整体清洗,包含外观,内饰及脚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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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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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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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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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服务
|
景区观光车每6个月进行一次点检,包含灯光,仪表,线路,刹车转向,底盘,胎压,油液等是否正常,如不达标需更换或补充等按照对应项目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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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320
|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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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喷漆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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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车外表面出现大面积受损或车身造型受损严重,影响车辆整体美观时需进行喷漆维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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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20
|
辆
|
||
5
|
微修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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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车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生轻微剐蹭致漆面破损,外观出现小面积凹陷或裂纹进行微修复,微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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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20
|
辆
|
||
6
|
抛光打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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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车外表漆面经长期风吹日晒雨淋后,漆面光泽度较新车不足80%时,予以抛光打蜡进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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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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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辆
|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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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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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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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观光车每年定期进行一次电池检测,检查电池活性,电压,电流等输出是否正常,对活性不足电池及时进行修复或充电,确保车辆电池达到最佳工作状态,如不能修复或存电不足以支撑车辆正常使用时需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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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80
|
辆
|
|
8
|
座套
|
拆除安装清洗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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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套应景区要求需进行维护,包含拆除安装清洗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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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80
|
辆
|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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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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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养检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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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车每6个月进行一次三电检查,包含电池,电机,电机控制器,检测电池衰减程度,电机是否存在隐形故障,电机控制器工作状态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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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160
|
辆
|
|
10
|
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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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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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车遇紧急情况无法正常行驶或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必须进行拖车维修等情况时采用应急拖车救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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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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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辆
|
|
11
|
前挡风玻璃
|
更换作业
|
观光车碰撞,停放期间操作失误导致玻璃破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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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6
|
辆
|
|
12
|
后挡风玻璃
|
更换作业
|
观光车碰撞,停放期间操作失误导致玻璃破损等。
|
80
|
7
|
辆
|
|
13
|
车头造型
|
更换作业
|
观光车碰撞,停放期间操作失误导致车头破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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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6
|
辆
|
|
14
|
车尾造型
|
更换作业
|
观光车碰撞,停放期间操作失误导致车尾破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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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6
|
辆
|
|
15
|
车辆控制器
|
更换作业
|
质保期结束后控制器需要自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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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7
|
辆
|
|
16
|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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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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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车属于特种营运车辆,车辆每年需定期购买特种车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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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80
|
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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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易损件
|
更换作业
|
观光车易损件包括熔断器、保险丝、汽车插片保险、橡胶套、胶套、开口销、灯泡、轴承、球头、喇叭、继电器、电源模块、蜂鸣器、制动灯开关、闪光器、收放机、扬声器等出现影响正常使用情况时予以维修更换。
|
80
|
100
|
辆
|
|
18
|
轮胎
|
更换作业
|
轮胎出现老化,裂口严重,轮胎侧面破损,爆胎等不可正常使用情况,给予更换。
|
80
|
80
|
条
|
|
19
|
轮毂
|
更换作业
|
轮毂出现变形严重,行驶中抖动,漏气情况给予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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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10
|
个
|
|
20
|
雨帘
|
更换作业
|
雨帘出现严重老化,破损总面积超过20%,或拉链卡扣损坏数量超30%,无法修补等情况时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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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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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个
|
|
21
|
座椅及座垫
|
更换作业
|
观光车座垫外包皮质材料磨损严重或人为导致破孔,划口;座椅遇重物压裂,支撑性不足时需进行成品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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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6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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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座套
|
更换作业
|
观光车座套因长期使用造成磨损或褪色或影响使用美观性时或人为部分遗失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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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80
|
个
|
|
23
|
雨刮器
|
更换作业
|
车辆长期停放未使用雨刮器或雨刮器频繁使用易造成雨刮条老化或橡胶柔性不足,严重影响驾驶员驾车视线时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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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20
|
辆
|
|
24
|
玻璃水
|
更换作业
|
道达观光车需不定期添加玻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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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32
|
辆
|
|
25
|
刹车油
|
更换作业
|
观光车辆刹车油液不足,低于下刻线或刹车性能不足,制动距离延长时需更换刹车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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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160
|
辆
|
|
26
|
刹车片
|
更换作业
|
观光车负载大,刹车性能不足,刹车片表面凹凸不平,刹车片出现裂纹或厚度不足5mm时需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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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160
|
辆
|
|
27
|
齿轮油
|
更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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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电动车首次行驶里程达到3000KM或3个月时需保养更换齿轮油,后期每5000KM或半年更换一次齿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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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160
|
辆
|
|
28
|
特检所年检
|
营运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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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特检所检验一次车辆,包括车辆性能以及安全是否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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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160
|
辆
|
|
29
|
脚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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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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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丝圈地毯,厚度12mm,具备防潮,防滑,防霉,隔音耐用等特点,美观大方易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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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30
|
辆
|
|
30
|
灭火器
|
更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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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具备3C认证,可扫码防伪,瓶身采用加厚材质,流量大,射程远,分量足。
|
80
|
80
|
台
|
2.2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不含税)。
2.3 服务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
2.4 维修质量保证期:维修质量保证期为2年,自竣工出厂之日起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保证期从返修后甲方验收的当日重新起算。
2.5 服务能力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2.6 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采购金额达到协议上限金额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需包含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含电气系统维修)或三类及以上其他机动车维修)或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许可证扫描件或备案表扫描件,提供的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定)。
3.3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2022年9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车辆维修业绩)累计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含税金额)。
业绩提供要求:
(1)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首页、采购内容、金额、签章页,签章页需含有签订日期,若没有签订日期,则不予认可)和相对应合同下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相对应框架协议下每个订单或结算单下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提供的是框架协议,还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相对应的所有订单或结算单,框架协议金额以提供的所有订单或结算单总金额计算,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为准。
(2)相关要求:经现场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复用、人为修改等),将否决供应商在本项目中的应答。
(3)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认可;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单个合同或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发票;对于框架协议,若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无效。
(4)如合同或框架协议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的,可由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为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部门章)。
(5)以上业绩金额均指合同或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单的含税金额。
3.5 信誉要求:/。
3.6 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7 其它要求:/。
3.8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9 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0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9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9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9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甘肃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1)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2)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甘肃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3)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14)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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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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