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银川市分公司2025-2026年C端换电两轮电动车租赁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银川市分公司2025-2026年C端换电两轮电动车租赁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761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银川市C端换电两轮电动车辆租赁及日常运维,包括车辆租赁、车辆调度、丢失找回、车辆维修、其他运维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3个标段
标段 |
采购内容 |
区域 |
成交单位数量 |
份额 |
采购含税总金额(元) |
标段一 |
预计租赁400辆两轮电动车,并进行日常运维 |
西区区域(金凤区和西夏区) |
1个 |
100% |
1134200 |
标段二 |
预计租赁300辆两轮电动车,并进行日常运维 |
东区区域(兴庆区和贺兰县) |
1个 |
100% |
850680 |
标段三 |
预计租赁200辆两轮电动车,并进行日常运维 |
南区区域(永宁县和灵武市) |
1个 |
100% |
567120 |
注:
本项目不限投限中,允许同一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每个标段各中选一家,份额100%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车辆租赁部分不含税单价156 元/月/辆,车辆运维部分不含税单价56 元/月/辆,供应商分项报价中任一分项高于该分项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银川市C端换电两轮电动车辆租赁及日常运维,包括车辆租赁、车辆调度、丢失找回、车辆维修、其他运维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项目预估规模:255.20万元(含税)。
2.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并开始运维服务。(具体以供应商承诺为准)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最新版本的营业执照。
3.2发票要求:应答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自2022年7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至少1份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甲乙双方盖章)等;
注2: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单独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的视为无效业绩,一份框架合同下的多份订单或结算单,仅算一份业绩;
注3:如为单项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
3.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同类产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不同应答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5不得同时应答:
(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7其它要求: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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