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铁塔2025年空档期FSU主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广东铁塔2025年空档期FSU主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GCG-GDTT250079)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广东铁塔2025年空档期FSU主设备采购项目(BGCG-GDTT250079)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广东铁塔2025年空档期FSU主设备采购项目
1.6项目预算:198.71万元(含税)(按税率13%测算)。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金额。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响应折扣系数最高限价为100.0%,供应商响应折扣系数不得超过响应折扣系数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1.10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的预估采购数量如下,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
设备配置 |
单位 |
预估需求量 |
1 |
标准型FSU-交流/直流-2/3/4G全网通-室内型-低温/常温-白盒化-组合基础配置 |
台 |
500 |
2 |
标准型FSU-交流/直流-2/3/4G全网通-室内型-低温/常温-白盒化-组合单柜配置 |
台 |
1300 |
3 |
标准型FSU-交流/直流-2/3/4G全网通-室内型-低温/常温-白盒化-组合双柜配置 |
台 |
200 |
4 |
标准型FSU-交流/直流-2/3/4G全网通-室内型-低温/常温-白盒化-组合三柜配置 |
台 |
30 |
5 |
标准型FSU-交流/直流-2/3/4G全网通-室内型-低温/常温-白盒化 |
台 |
10 |
6 |
标准型FSU-交流/直流-4G全网通-室内型-低温/常温-白盒化-组合单柜配置 |
台 |
10 |
7 |
标准型FSU-交流/直流-4G全网通-室内型-低温/常温-白盒化-组合基础配置 |
台 |
10 |
8 |
配件-其他-标准型FSU专用辅材包 |
套 |
500 |
9 |
微站型FSU-交流/直流-4G全网通-室外型-低温/常温-白盒化 |
台 |
1000 |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3交货期:供应商接收采购订单后1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提供订单要求的全部货物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保修期:保修期为42个月,从采购订单完成到货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
2.5交货地点:广东省内,具体以实际订单地点为准。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2.7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实施采购,合同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从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须具有同类产品(同类产品定义:动环监控FSU主设备)的供货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每个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单项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框架合同提供不低于订单总金额的5%)的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每个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单项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框架合同提供不低于订单总金额的5%)的对应合同结算凭证(如银行电子回单、银行电汇凭证、系统支付依据)扫描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5)合同中如包含非同类产品内容,仅计取合同/订单中同类产品内容对应金额,需剔除非同类产品内容的金额。
3.1.3产品检测报告:本次采购的产品须具备2022年01月01日以来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检测报告(本次采购产品清单中标准型FSU和微站型FSU各提供一份产品检测报告即可),且检测报告结论应为合格。检测报告中生产单位或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应为供应商。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且提供检测报告真实性的详细查询方式并附上查询截图,若不能在网上查询其检测报告真实性,须提供检测机构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并出具授权采购人查询检测报告真实性的授权函,若检测报告无法查询其真实性,则该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2)提供以下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证明材料(须体现检验检测能力范围)之一:
①检测资质认定证书(如证书未体现检测能力范围,须同时提供证书对应的附件)扫描件;
②“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官网” 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须体现检验检测能力范围);
(3)未提供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检测机构具备对应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或无对应检验检测能力范围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则对应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3.3控股管理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4制造商/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6分包转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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