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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2025年智能网联蓄电池式电源系统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2025年智能网联蓄电池式电源系统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2025年智能网联蓄电池式电源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JTT-20250701-2287)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采购不含税总金额114.0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含税金额128.8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预估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台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适用增值税税率(%)

预估含税总价(元)

1

3000W一体化电源

200

2500.00

500000.00

13

565000.00

2

50Ah一体化铁锂电池

200

3200.00

640000.00

13

723200.00

合计

1140000.00

/

1288200.00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份额100%,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产品质量得分高者优先;产品质量得分相同的,质量保障措施得分高者优先。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3000W一体化电源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500元/台,50Ah一体化铁锂电池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200元/台,供应商所报的不含税单价高于对应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主要采购智能网联蓄电池式电源系统200套,一套智能网联蓄电池式电源系统包含3000W一体化电源一台和50Ah一体化铁锂电池一台,并可实现联网远程监控、远程操控等功能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到货期限:在收到采购人或下属地市公司采购订单后7天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3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项目的服务要求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含)至首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120万元。

注:(1)类似业绩范围:智能网联蓄电池式电源或一体化电源类或一体化铁锂电池类销售类业绩。(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括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框架合同可不提供)、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3.3检测报告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时间范围内的3000W一体化电源及50Ah一体化铁锂电池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上应当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CMA,且检测报告相关参数符合或者优于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技术参数要求,且要求检测的技术参数齐全。

3.4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注:审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核查供应商控股关系。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注:审查相关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注:审查制造商资格声明。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电源设备类或铁锂电池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1)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同类服务(电源设备类或铁锂电池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2)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3)供应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注:审查相关承诺。

3.8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注:审查相关承诺。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1)如分公司响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 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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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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