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漳州市分公司2025年业务生产用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漳州市分公司2025年业务生产用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FJZT-2025-11826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微型无人机2台及相关基础配件(如遥控终端、充电器等),每台单价不含税预算为10000.00元(含相关基础配件价格),不含税总预算为20000.00元。预估规模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类型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预算含税单价(元) |
预算不含税总价(元) |
预算含税总价(元) |
1 |
硬件设备 |
微型无人机 |
2 |
套 |
10000.00 |
13 |
11300.00 |
20000.00 |
22600.00 |
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采购包一: ;采购包二: …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1家,成交份额:100%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7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10000】元/套,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漳州市分公司2025年业务生产用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3★交货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含)内完成到货。
2.4★保修期:保修期1年,自货物完成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5★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护吉路7号盛辉电商物流城1幢
2.6 项目类型:货物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性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还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响应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响应行为及成交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2)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还须提供相关授权书及承诺函。】
3.2控股及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3增值税发票要求:承诺成交后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评审依据:非联合体声明函】
3.5代理商:本项目接受【无人机】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
(2)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明,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评审依据:1、提供有效的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2、设备制造商响应的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响应的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相应型号授权代理证明。】
3.6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8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应答无效。【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③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4.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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