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5年FSU动环监控产品空档期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5年FSU动环监控产品空档期采购项目CT2025090518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FSU动环监控产品,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FSU动环监控产品,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类型 |
预估采购数量 |
1 |
标准型FSU-2/3/4G全网通(白盒化) |
2000台 |
2 |
标准型FSU-灯控监控单元 |
700个 |
3 |
标准型FSU-监控传感器红外微波双鉴传感器 |
1100个 |
4 |
标准型FSU-监控传感器数字温湿度传感器 |
2000个 |
5 |
标准型FSU-监控传感器水浸传感器 |
2000个 |
6 |
标准型FSU-监控传感器烟雾传感器 |
2000个 |
7 |
标准型FSU-蓄电池监控直流电压变送器 |
2000个 |
8 |
标准型FSU-辅材包(线材、摄像头支架、连接件、紧固件等) |
1600套 |
9 |
空调控制器 |
400个 |
10 |
蓄电池监测单元\48V电池组(2V电池单体24只)单体内阻 |
120套 |
11 |
蓄电池监测单元\480V电池组(12V电池单体40只)单体内阻 |
80套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以采购人下发采购订单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或实际执行达到框架金额上限止,以先到达的为准。若根据总部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2.3供货期:自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15日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保期: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5供货地点:山东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2.7本项目预算含税金额199.7520万元,不含税金额176.7716万元,税率按照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供应商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FSU动环监控产品销售类业绩。
3.4产品认证
供应商提供的响应产品(标准型FSU)应具有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或CNAS资质)出具的检测报告。
注:须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的生产厂家需与供应商一致;检测报告未加盖CNAS或CMA章的将不予认可。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6供应商关联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关联关系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非代理商响应承诺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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